江苏省将开展高毒农药生产企业检查工作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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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农业部等5部委1586号和农业部等3部委1745号公告,加强对苯线磷等22种禁限用高毒农药和百草枯的监管,按照省农委《2012农药监管年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总体部署,江苏省农药检定所拟定于8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对省内苯线磷等22种高毒农药和百草枯的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对象为2个公告涉及的省内农药产品生产企业。检查内容:一是2个公告贯彻落实情况,高毒农药生产、经营、销售情况。二是检查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等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开展产品质量抽样,产品标签抽查。三是检查已禁用产品是否按照公告要求停止生产,产品的库存及处置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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