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规财函[2017]120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我部决定制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药工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7年8月3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zhb.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同时也可登录国家排污许可申请系统(http://121.40.139.218:8081/permitExtGT/outside/default.jsp)进行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试填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 吕晓君、潘英姿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103155 传真:010-66103146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王娜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邮政编码:210042 电话:13913024206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略)
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药工业(征求意见稿)(略)
3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药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7月31日
农药快讯, 2017 (1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