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印度的邻氯对硝基苯胺(多菌灵中间体)存在倾销
更新时间:2017-11-22 点击量:1068

    近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对原产于印度的邻氯对硝基苯胺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的公告,公告中显示本次调查的初步裁定结果: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邻氯对硝基苯胺存在倾销,国内邻氯对硝基苯胺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商务部公告中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7年2月13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7年第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邻氯对硝基苯胺(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在公告指出,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邻氯对硝基苯胺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作出初步裁定。


    商务部的调查显示,被调查产品和国内生产的邻氯对硝基苯胺的销售地域基本相同,主要销售地域集中在浙江、江苏、安徽等地。印度各公司从价补贴率为:阿迪工业有限公司(Aarti Industries Limited)20.4%;其他印度公司(All others)166.0%。公告内容显示,调查期初的2013年至2016年1~9月,补贴进口产品的价格累积下降8.46%,国内同类产品价格累积增长9.31%。


    商务部调查还显示,除调查期初的2013年外,补贴进口产品价格均低于国内同类产品价格。补贴进口产品快速增长的数量和较低的价格对国内市场造成显著影响,导致国内产业市场份额降低,销售量下滑,销售收入减少,并进而导致国内产业产量、开工率和就业人数持续下降。


    调查机关初步认定,补贴进口产品与国内邻氯对硝基苯胺产业受到的实质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CAC农化展)

 

农药快讯, 2017 (21): 40.

tag: 多菌灵中间体  邻氯对硝基苯胺  存在倾销  商品部  第4号公告  实质损害  

最近文章:
本文链接:http://www.agroinfo.com.cn/news_detail_9513.html
苏ICP备10201623号-1 工信部网站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5 农药快讯信息网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新港支行 帐号:488 466 545 445 收款单位: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5-86581148 传真:025-86581147 E-mail:nyxxz@263.net 邮政编码:210046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