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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快讯:2021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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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与其陶醉于史上最严,不如创造史上执行最严

作者:许梦娜 更新时间:2015-01-05 点击量:1300

    预热多时的新环保法终于在2015年元旦正式实施。

 

    在此之前,媒体多次对其进行深入解读,违法排污按日计罚,不设上限;通过暗管排污、或者篡改监测数据的责任主体,可能被拘留,构成犯罪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加强信息公开与民众参与……已经成为耳熟能详的新法亮点,因为这些条款的写入,新法被学界认为是史上最严的环保法。

 

    多地环保部门为其预热也逾半年时间,最后,以沈阳环保局的一份公开信收尾。2014年的最后一天,沈阳环保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出了一封致企业的公开信,获得多位业内人士点赞转发,公开信提醒:“各位法人(经理)朋友在百忙之中认真学习这部新环保法并自觉成为新环保法的模范遵守者,更希望一些还存在环境问题的排污单位不要成为新环保法实施后的被追责者。”

 

    2014年12月30日,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在新环保法实施动员全国电视电话会上表示,既然被称之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那么,也就必然会考验环保部门是否具有“最严格的执行力”。他要求,全国环保系统一定要克服畏难心理,主动而为,铁腕执法,绝不能使这部良法变成不能有效实施的一纸空文。

 

    新法预热及实施获得公众关注并寄予保障绿水蓝天的希望,除了为新法点赞外,一些环保部门官员及网友也对新法发表看法,其中,如何保障新法执行力,避免其成为一纸空文成为众多网友关心的话题,《中国环境报》报社社长杨明森表示,对新法的执行力更为关注,“与其陶醉于史上最严,不如创造史上执行最严”,而江苏省环境信息中心主任何春银更是直言:“此法用好,就是一把斩妖剑;此法用不好,就是一把自宫刀。当然,不用啥也不是。”

 

@杨明森(《中国环境报》报社社长  杨明森)
    新环保法开始实施,不要总提“史上最严”了,现在最重要的不是评价,而是执行。规定严格,只是第一步;执行严格,路更长。与其陶醉于史上最严,不如创造史上执行最严。

 

@何春银微想(江苏省环境信息中心主任  何春银)
    新《环境保护法》,令人不寒而栗,被专家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将构成这部法的8,172字放在法律的汪洋大海中,进行“大数据”分析,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此法用好,就是一把斩妖剑;此法用不好,就是一把自宫刀。当然,不用啥也不是。

 

@山东环境(山东省环保厅官微)
    立法很重要,执法更关键。看谁打响山东环保执法第一枪!

 

@芳草依依逊白输香
    在发达国家,企业要治理污染和防止污染,环保部门在中间起到不小的作用,具体治理方案还是他们提供。因为环保政府部门,环境治理专家不少,他们会根据所收集上来数据加以分析,再通过各种信息渠道查找防治污染的方法。一旦找到好的价格低的,就提供给企业而且不少是免费提供,以保证企业又快又好地治理污染。假若没有提供的话,国家王法严历,企业受到重罚不说,环保局负责人头上的乌纱帽也要同时拿下来。而我国的各级环保部门,可曾向企业主动提供过这些治理污染的资料和信息没有?国家的新环保法有没有这方面的强行规定?治理蓝色星球可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

 

编者的话:
    对于农药企业而言,与日俱增的社会舆论压力之下,“环保”成为行业中的敏感词。新环保法中重点强调了环境责任,如对违法排污、拒不改正的企业要按日计罚;企业排污超标超总量的可责令限产、停产或停业关闭等,均提高了违法成本。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仅是法律中的一部分,企业自身的重视和落实才是新环保法实施的关键。新环保法一旦严格执行,环境污染成为企业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农药行业的环保门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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