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食品安全法》修订二审稿审议中,有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明确规定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但是,农业部提出,一些病虫主要依赖高毒农药防治,新农药开发周期长,全面禁用高毒农药将会影响农业安全生产;高毒农药并不必然带来高风险,只要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有效应对暴发性病虫害,需要高毒农药用于应急处置。在世界范围内,欧美等发达国家也没有全面禁止高毒农药。因此建议逐步淘汰削减现有高毒农药,对目前仍保留的12种高毒农药,按照“时机成熟一个,禁用一个”的原则分期分批淘汰。
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禁用了33种高毒高风险农药。目前,高毒农药使用量占农药使用总量的比重已降至3%以下,比本世纪初下降了30多个百分点。为控制仍允许使用的高毒农药,我国还推行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明确登记适用范围仅限于必须的特定用途。但违规使用农药,导致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的事件时有发生。今年3月31日,山东有12人在吃了“黑美人”西瓜后,纷纷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被查出有机磷中毒。
对此,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农药残留专家顾宝根表示,加强食品安全,必须强化源头监管,关键是要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违规使用,从根本上解决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问题。近些年来,我国相继发生“毒豇豆”、“毒生姜”、“毒西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大多数是因为非法使用农药所致。目前,有些有害生物除高毒农药外,还没有很好的防治药剂,保留一些没有理想替代品的高毒农药用于有效应对暴发性病虫害的应急处置是必要的,所以全面禁止剧毒高毒农药为时尚早,还不太现实,未来需要通过科技进步来研发更高效的替代产品。建议国家出台扶持政策,推动农药的创新创制工作,加快高毒农药的替代和退市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