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农药管理部门相继发布一系列管理公告,与农药登记直接相关的有:
1 农业部公告第194号(停止受理甲拌磷等11种高毒、剧毒农药新增登记);
2 农业部公告第199号(国家明令禁止六六六等18种农药使用);
3 农业部公告第274号(撤销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混配登记);
4 农业部公告第322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含有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复配产品);
5 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1号公告(停止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生产规定);
6 农业部公告第671号(停止批准新增含甲磺隆、氯磺隆和胺苯磺隆等除草剂产品登记);
7 农业部公告第747号(停止受理和批准含有八氯二丙醚的农药产品登记);
8 农业部公告第944号(停止受理和审批农药商品名称规定);
9 农业部等公告第945号(农药名称管理规定);
10 农业部等公告第946号(有效成分含量管理规定);
11 农业部公告第1132号(卫生杀虫剂香型管理规定);
12 农业部公告第1133号(矿物油农药登记管理规定);
13 农业部等公告第1157号(氟虫腈管理规定);
14 农业部等公告第1158号(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管理规定);
15 农业部等公告1586号(撤销苯线磷等10种农药登记);
16 农业部公告第1744号(草甘膦含量管理规定);
17 农业部等公告1745号(百草枯管理规定);
18 农业部公告第1825号(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制定指南);
19 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禁止限制氯磺隆等7种农药登记规定);
20 农业部公告第2186号(农药登记、田间试验审批规范和审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