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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快讯:2021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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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杀扑磷等6种高毒农药采取禁用限用措施意见的函

作者:中国农药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5-07-07 点击量:1795

农办农函[2015]14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农药生产经营企业: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部拟对杀扑磷等6种高毒农药采取禁用限用措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57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附件:农业部公告(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办公厅

201572

 

联系人:黄辉,电话:010-59192899,传真:59191875

 

附件

农业部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部决定对杀扑磷等6种高毒农药采取禁用限用措施。现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撤销杀扑磷使用于柑橘作物的农药登记,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使用于甘蔗作物的农药登记。将溴甲烷、氯化苦农药登记的使用范围变更为土壤熏蒸。

 

2015101日起,禁止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化苦、溴甲烷使用于蔬菜、瓜果、茶叶、甘蔗、中草药材等作物。

 

农业部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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