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就富美实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美国进口以及美国国内市场销售的甲磺草胺、甲磺草胺组合物以及甲磺草胺制备方案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启动“337调查”积极应诉,快速反应,用充分的证据说话,最终打赢了这场国际公司,令农药界人心大快。
“这是国内农药行业遭遇的首起‘337调查’,并且以我们完胜而告终。”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金文涛博士表示,这次胜利为我国农化企业赴美开拓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于国内农化行业发展国际贸易有着重要意义。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337调查”,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主要是用来保护美国知识产权人的权益不受涉嫌侵权进口产品的侵害,被频繁应用于针对中国企业的贸易摩擦,且成为美国保护本土企业的利器。
农药界人士将这场胜利的诉讼形容为“为了争取生存权、市场话语权和市场份额的绝地反击”。这次应诉最深刻的经验与体会就是:面临国际竞争对手的挑战,我国农药企业要敢于应诉和善于应诉。不应诉只有死路一条,敢于应诉才有获胜的希望。在应诉过程中,要精心准备,分析和寻找对方的薄弱点,争取获胜的机会。
我国拥有1,800多家农药生产企业,可以生产600多种原药品种、30,000多个制剂品种,已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农药生产和出口大国。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农药产量占世界1/3以上,出口的国家和地区范围不断扩大,超过170个国家和地区。
相较我国农药企业,虽然国外企业数量少,但他们的能量大,掌握的核心专利多。面对这样的国际环境与市场,专利的问题不解决,我国农药企业生产出的大量农药就难以走出国门。没有知识产权的产品一上市就很容易被别人利用,对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专利诉讼,其结果,企业费力不讨好,实际利益被对手拿走了,这样是不利于农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
专家指出,我国的农药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在做强、做久、做响国际知名品牌的同时,还要精心维护自己的品牌,积极推进由被动防守向主动维权的根本转变。
此次,北京颖泰和江西禾益两家农药生产企业不惧怕强劲的国外竞争对手,抱团应对,敢于“亮剑”,取得了完美的胜利,这对国内农药业来说,是令人鼓舞的。事实证明,在错综复杂的国际贸易环境中,企业只有拿起法律武器,联合起来,积极应对,才能维护和捍卫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
正如参与此案的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宁玲所说,如果说富美实此次举起“337大棒”是为了给进入美国市场的中国农药企业一个下马威,他们不仅没有达到目的,反而适得其反。
有理走遍天下。面对强大对手的无理起诉,一是要敢于接招、勇于应诉;二是要在诉讼中全力出击、争取主动;三是要证据充分、出奇制胜;四是要不畏强暴、打出国威。
当然,在越来越频繁的国际贸易中,农药企业要尽量避免纷争。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进入国际市场之前应该在专利方面做些准备,专利检索和分析是必须的功课,即通过专利检索与分析来评估专利侵权风险,并基于评估结果尽快向客户提供法律意见,或对产品进行规避设计来降低侵权风险。尤其是具有创新性的高技术含量产品,更需要在专利方面未雨绸缪。如果一个产品要进入国际市场,最好有一份由出口目的国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证明在进入该国市场前,对于相关专利进行了分析,这样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