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半年主要工作
1.1 农药登记审批
截止到6月底,农业部家药检定所共完成各类行政审批5,955个,按时办结率为100%。其中,田间药效试验申请3,201个,批准田间试验2,826个,退回田间试验申请375个;农药产品登记申请2,754个,批准登记产品2,178个,退回申请576个。获批准产品包括新农药12个,原药244个,大田用农药2,002个;卫生杀虫剂176个,杀虫剂737个,杀菌剂618个,除草剂574个,植物生长调节剂35个。
1.2 登记产品公示
为规范登记信息发布,打击和制止原药证明造假行为,自2014年1月1日起,实行拟批准登记农药产品公示制度。截至到7月初,已公示拟批准登记产品21批,公示产品2,314个,基本做到每周公示一次。同时,依据反馈意见否决登记产品10个,其中,因专利问题暂停申请3个,原药来源证明不符合要求的3个,因首家未过正式登记保护期否决专供出口登记2个,纠正登记错误2个,修订登记信息多批。
1.3 仅供出口登记
自2014年1月21日起,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决定停止受理仅供出口产品登记申请,仅供出口产品到期停止续展。在半年时间里,妥善处理了很多遗留的问题,突出的是境外登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问题,以及仅供出口登记的新农药的保护期的问题等。
1.4 部省联动审批
浙江、河北、山东和江苏自2012年11月1日起作为试点省份启动部省联动评审,2013年9月1日起增加了10个省(市)。从目前的效果来看,部省联动评审工作成效显著,不仅锻炼了药检体系技术队伍,加快了登记评审进程,更是深化农药登记改革、强化农药监督和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
1.5 特色作物用药
为规范特色作物用药,加快解决蔬菜、水果等特色作物缺少登记农药使用的问题,起草拟定了《蔬菜及特色作物用药登记特别规定》。
1.6 联合试验项目
2012—2014年间,11个省所牵头组织了一批联合试验项目,为了尽快将试验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根据试验完成情况,分三批进行统一评审,统一申报,统一批准,推进产品登记。
1.7 调整内部审批
为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整合资源、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所常务会决定对检定所内部审批程序进行改革,实行集中评审。
1.8 落实公告要求
落实农业部2032号公告,对氯磺隆、福美胂等7种高风险农药逐步采取禁限用管理措施,并列出了清晰的执行时间表;落实农业、工信和质检三部门1745号公告关于百草枯的问题。
2 下阶段主要打算
2.1 完善配套规章制度
《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进入国务院审议日程,完善和修订配套规章制度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农药登记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需要生产和使用方面的广泛参与。主要包括: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助剂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章程。
2.2 扩大产品公示信息
登记公示是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行政审批结果科学准确的有效措施,是确保登记审批公开、公平、公正的必要手段,是杜绝虚假资料和加强公众监督的有效途径。登记公示的主要内容为:评审结论和资料真实性。
2.3 研究特色作物用药
在研究特色作物用药方面,重点是研究解决的特色作物用药短缺的技术途径,拓宽政策扶持措施,强化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力度,引导和支持企业积极开展联合试验,鼓励资源共享,统筹规划,多措并举,争取短期内在特色作物用药登记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2.4 重造农药登记程序
随着登记审批改革的推进和信息大数据化时代的来临,特别是部省审批一体化的实施,极其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农药登记审批电子化程序来保证登记效率、提供信息化服务水平。主要包括:申请和审批全程电子化,企业-省所-部所一体化,全领域、全程序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