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近日制定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的农药名录》,名录包括以下农药(或含其成分):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氧乐果、水胺硫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有机磷产品中含治螟磷成分在标准允许范围之内的除外)、甲基异柳磷、内吸磷、涕灭威、克百威、灭多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杀扑磷、硫丹、五氯酚(五氯苯酚)、氯丹、灭蚁灵、溴甲烷、磷化铝、磷化锌、磷化钙、磷化镁、硫线磷、敌枯双、六氯苯、丁硫克百威、乐果、氟虫腈、乙酰甲胺磷、氯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甲磺隆、胺苯磺隆、三氯杀螨醇。
禁止在特定作物上使用的农药(或含其成分):
(1)禁止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2)禁止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3)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4)禁止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作物上使用。
而国家规定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的其他农药包括:(1)百草枯水剂;(2)农业部公告禁用的其他农药。
(中国农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