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再评价是指运用最新的科学评价技术和方法,对已批准登记并生产、使用的农药有效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等方面进行系统重新评价,以满足不断发展的社会经济与各项安全标准的需要。建立农药再评审制度是目前发达国家和地区加强农药管理的通行做法。
新《农药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也对农药再评价做出了相关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组织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植物保护机构对已登记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监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登记15年以上的农药品种,农业部根据生产使用和产业政策变化情况,组织开展周期性评价。
对已生产多年的已登记产品,按照现有登记评审标准,进行系统再评价,可以提高农药生产和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淘汰一批安全风险高、比较效果和效益差的产品,确保农业林业的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以及生态环境安全。
目前,正在进行再评价的品种:
多菌灵等8个品种,有多菌灵、三唑磷、莠去津、吡虫啉、甲草胺、丁草胺、混灭威、速灭威。这8个品种在毒性、残留或环境安全等方面存在较高风险或具较高的风险不确定性,2016年已启动这8种农药的再评价研究。
新烟碱类农药:新烟碱类农药对授粉昆虫如蜜蜂的种群可能存在严重影响,正在进行相关试验研究。
克百威:由于对鸟类的风险和危害高,目前正在开展相关监测及调研工作。
氟虫腈:残留例行监测结果表明,氟虫腈在蔬菜中检出率较高,氟虫腈卫生用悬浮剂和种子处理剂违规使用的反映较多,目前正在开展相关调研和再评价工作。
五氯硝基苯:在环境中降解缓慢,残效期长,使用量大,对哺乳动物可能存在慢性毒性作用,已先后被瑞典、奥地利、德国等国家禁用。目前已开展相关研究和再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