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环保压力不断增大。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改革和完善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的重要任务。环保部于2017年2月确定了重点行业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江苏成为农药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和核发试点省份,并将在2017年底前完成许可证核发工作。按照工作方案,2017年10月底,农药原药企业要完成网上申报材料,审核单位、企业都存在形势紧、任务重的情况。
为指导企业顺利申报排污许可证,2017年10月9~11日,由江苏省农药协会主办,苏州东净环保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支持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药制造工业》解读与平台申报要点咨询会”在南京华江饭店召开。会议引起了各农药企业的高度重视,近200位农药企业的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学习氛围浓厚。
会议得到江苏省环保厅的大力支持,省环保厅环评处钱杨科长作了重要讲话。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单正军研究员、王娜博士对排污许可证顶层设计思路进行了介绍,对《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药制造工业》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并详细介绍了排污许可证平台申报的具体步骤与注意事项,以及排污许可证核发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的要点。
江苏省环保厅环评处钱杨科长从3个方面剖析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首先,钱科长结合国办发[2016] 81号对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以下简称“排污许可制”)进行了解释。排污许可制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部门通过对企事业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并依证监管。钱科长说,江苏省是农药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试点省份,2017年底前要完成我省农药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生物农药在2020年前完成),企业应在申领时限内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将不得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制具体程序为:企事业单位申报、填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核发;企事业单位自行监管,并按时提交执行报告;环保部门采用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依证监管。钱科长强调,排污许可证申领后,农药企业要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环境保护责任,不断提高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平,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还应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安装或使用监测设备,保证数据合法有效,并建立完整的环境管理台账,如实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
江苏省环保厅环评处钱杨科长
《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将排污许可制度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推行排污许可制是应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对现有环境基础制度进行改革的一项重要部署。改革后发放的排污许可证与以前的排污许可证内涵完全不同,改革完善后的排污许可证既要承担固定源管理基础制度的角色,体现精细化管理,还需要在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上,按照统一技术规范申请和核发,体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同时还要承担各项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衔接融合的核心角色,实现对污染源全过程的管控,并与环评制度相衔接,与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制度相融合。在此次会议上,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王娜博士还对排污许可配套文件中管理类文件《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解读。王娜博士说,《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排污许可证的定位;规定了许可证申请、受理、审核、发放程序,以及监督管理原则要求;规定排污许可证主要内容;作为申请和核发的主要规范性文件。《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涉及目的、适用范围等方面的总则共8条,许可证内容4条,相关申请与核发共19条,涉及实施与监管5条,此外还有1条附则,与现有许可证衔接。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王娜博士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药制造工业》的编制工作由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会上,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王娜博士对技术规范进行了详细的解读,用几组数据概述了此标准需要关注的主要内容:① 2个时段(以2015年1月1日为时间节点)。2015年1月1日(含)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排放源为新增排放源;2015年1月1日前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排放源为现有排放源。② 管控2类污染物(废气和废水)。固废和噪声暂未纳入管控范围。③ 管理2种排放方式,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④ 许可2类排放限值,排放浓度和排放量。⑤ 包括2种情况,正常和非正常情况。⑥ 判定2类合规,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许可要求包括污染物种类、浓度、数量,排放口,排放方式和去向;管理要求包括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信息公开。⑦ 区分2类排放口(主要排放口、一般排放口)。⑧ 涵盖6个排放标准,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2012)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2002)。
王娜博士还对企业平台申报进行了讲解,重点讲了申报平台的要点,主要涉及填报前的准备工作、申报系统的信息填报等。由于需要填报内容较多,填报前的准备工作尤为重要,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技术规范,提前对公司的基本信息、内部的生产设施、产污环节及污染物等信息进行详尽梳理。有多条生产线的单位,应做好对各生产线之间公用设备的分配,防止遗漏或重复。需要注意的是,填报的信息一定要完整、真实。首次申请的农药企业按照常规流程进行申报,已完成自备电厂排污申报的农药企业,应使用同一账号进行农药制造工业相关装置和设备的补充申报。申报平台填报信息主要包括:①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② 主要产品及产能信息;③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④ 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⑤ 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有组织排放信息、无组织排放信息、企业大气排放总许可量);⑥ 水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申请排放信息);⑦ 环境管理要求;⑧ 相关附件;⑨ 有核发权的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增加的管理内容。共计16张表。
排污许可证的申领是目前江苏农药企业关注的热点,核发部门对申领材料的审核要点也是农药企业想要了解的内容。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单正军研究员以一草甘膦企业为例,概述了其填报要点。其后,单正军研究员对农药工业排污许可证框架进行梳理,其中,许可要求(污染物种类、浓度、数量,排放口,排放方式和去向)、管理要求(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内容是核发部门重点审核内容。此外,许可证申报材料审核要点包括材料完整性审核、规范性审核,以及技术性审核等。单正军研究员分别介绍了填报平台中16张表的审核要点,并对申请表中易错问题进行汇总。他提醒各填报单位注意易错点,力争早日完成填报任务。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单正军研究员
2017年是农药行业的管理之年,新版《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管理办法相继出台,环保形势日益严峻,环保督查不断强化。在环境压力倒逼之下,环保与产业发展的关系不是对立的,相反,环保督查对“散乱污”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排污许可是未来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体现了企业是环保的责任主体。企业需要对排放进行有效控制,而不仅仅是达标排放。通过此次宣讲及交流,与会人员深刻认识到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充分认识到企业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自证守法。
9~11日的会议由江苏省农药协会理事长周荃、秘书长潘小凤分别主持。
江苏省农药协会理事长周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