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底,有这样一份公开道歉声明出现在了《农民日报》上(见2017年11月22日农民日报综合新闻版)。
侵权事件原委
据举报,河北某农资店在出售一种除草剂产品,成分标示为烟嘧磺隆、莠去津和乙草胺。该产品还附送了一袋无任何介绍的“玉米苗前专用赠品”。既然是除草剂,怎么没有明确标出安全剂?难不成这个“专用赠品”内藏玄机?
经检测发现,该赠品中含有拜耳专利保护的安全剂“环丙磺酰胺”(CAS No.221667-31-8,涉案专利ZL98809584.X)。
对于侵权,拜耳从始至终都是本着“0容忍”的原则一追到底,这次也不例外。拜耳负责知识产权的同事迅速向侵权方山东绿邦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绿邦”)所在省份山东省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在山东省知识产权局的调解下,拜耳与山东绿邦双方达成和解,并就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和公开致歉等方面全面达成一致。这才有了本文开篇处提到的发表在《农民日报》上的公开道歉声明。
此次维权有这样的结果拜耳表示十分欣慰。这说明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程度大大提高,对于拜耳这样的研发、创新型企业来说是十分鼓舞的。
拜耳始终愿与各方开展具建设性意义的合作,然而对于各种形式的侵权将一如既往地“0容忍”。
(拜耳作物科学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