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共广东省农业厅党组发出通知,根据粤机编办发〔2017〕127号文规定,撤销广东省植保植检总站(广东省农药检定所),设立广东省农业厅植保植检处,原站长陈喜劳转任植保植检处处长。这标志着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后,广东成为国内省级农业部门中较早设立植保植检处的省份之一。
此外,该通知还对原省植保植检总站其他人员职务进行了任免:原副站长吴仕豪、卢茂权转任植保植检处副处长;吴泳梅转任植保植检处副调研员;马金亮、乔润香、温锦君转任植保植检处主任科员;安国栋、陈刚、夏汉祥转任植保植检处副主任科员。
据广东省农业厅网站显示,新成立的植保植检处属于广东省农业厅内设机构,主要职能:组织拟订农业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和农药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农业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和农药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省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农业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疫、疫情监测、防控及监督检查工作。
其实,在早前,经中央编办批准,农业部已成立了农药管理局,主要承担农药产业规划、行业指导、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工作。
农业部负责人表示,这是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赋予农业部门重要的职责,成立农药管理局,这是形势的需要、任务的使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有利于强化农药行政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健全农药管理体系。同时,也便于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推进农药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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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早前,江西省则设立了江西省植保植检局,是江西省农业厅直属单位,也是国内在省级农业厅中成立植保植检局不多的省份。
江西省植保植检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和农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和农药管理的技术指导、体系管理、执法监督;负责管理全省农业生物灾害和植物疫情监测预警,制定重大农业生物灾害和植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监督农业生物灾害和植物疫情防控;负责全省植物检疫工作,承办国外引种检疫审批、实施产地、调运和市场检疫及管理;负责全省农药登记、质量、市场的监督管理,农药违法案件查处,禁用农药查禁销毁和监管;负责植物保护、植物检疫产品的技术研究和推广使用以及植保事故鉴定的管理;负责提出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农药管理建设投资和重大技术推广项目计划建议、并对相关项目初选审核,实施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
(来源:岭南农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