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2569号公告公布实施后,农药登记的门槛儿越来越高,正式登记一个产品由原来的几十万到现在的上百万,小农药企业的生存问题堪忧。在新政下,农药残留试验费用也大大增加。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变更是登记变更中最常见的2种方式,其可在农药登记中为企业大大节省开支,企业老总必须了解。今天小编就帮大家梳理一下,汇总见表1。
表1 扩大使用方法与使用方法变更中残留资料提交情况
扩大使用方法 |
使用方法变更 | |||
农药残留储藏稳定性试验资料 |
仅对扩大使用作物范围的情况提供。 |
若新农药登记时已提交,不需要重复提交;若有查询资料,应注明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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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分析方法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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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分析方法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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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资料 |
仅对扩大使用作物范围,提供该资料;对于扩大防治对象(即作物不变),根据施药时期、施药次数、施药剂量和施药间隔情况,有可能导致残留风险增加时,要求提交点数减半的残留试验资料,但点数不得少于2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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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资料 |
使用方法变更可能导致最终残留量增加时需要提供。 |
加工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试验资料 |
仅对扩大使用作物范围的情况提供。 |
若新农药登记时已提交,不需要重复提交;若有查询资料,应注明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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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风险评估报告 |
根据残留试验资料提供情况,需要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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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风险评估报告 |
根据残留试验资料提供情况,需要提供。 |
注:非食用作物和非饲用作物、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不需要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