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根据文件规定,取消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查事项行政许可,改为备案。
农业农村部门将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建立健全新农药登记试验备案制度,建设全国统一的在线备案平台,方便有关企业快捷办理备案手续,对不按要求备案的要依法设定并追究法律责任。
2、严格实施“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许可,把牢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准入关口。
3、对备案的新农药登记试验活动进行抽查监管,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4、在“农药登记”许可环节,对新农药登记试验活动有关情况进行审查把关。
来源: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