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卫生用农药的管理
作者:王以燕 更新时间:2012-10-18 点击量:2749
    随着全球变暖、害虫的繁衍和变迁等,一些原有的媒介生物性疾病再度暴发,新的媒介生物性疾病不断扩大,防治媒介传染疾病任务变得更加艰巨。目前,在我国法定传染病中由媒介生物传播的主要有疟疾、乙脑、登革热、丝虫病(通过蚊虫传播),出血热、鼠疫(通过鼠类传播),血吸虫(钉螺的中间宿主)七种。媒介生物的防治不仅是疾病控制的主要措施,也是改善人们生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由于国家高度重视,各项政策、制度和相关措施到位,在各级政府和防控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各种药剂以及配套器械充足的情况下,媒介生物防治取得显著成果,降低了媒介生物性传染病发病和死亡人数,保障了人民的健康。例如,疟疾的防治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我国已实施《全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在2008年前每年都有上万例的发病人数,近两年通过对传播疟疾的蚊虫进行有效防治,发病人数已降到千例。
    我国将用于媒介生物防治的卫生用农药产品纳入农药登记管理范畴。近年来,该类产品发展较快。目前,仅防治蚊虫和蚊幼虫产品在卫生用农药产品中超过50%,剂型超过20多种,其中有4个长效蚊帐产品取得登记,有力促进疟疾的防治。目前,卫生用农药已走进千家万户,已成为家庭和公共场所不可缺少的日用品。
1  农药管理分类现状
1.1  我国
    我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对农药定义为: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从《条例》看,除了用于农业和林业用的农药外,属农药范畴的还有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人和动物生活环境的蚊、蝇、蜚蠊等,及蛀虫、尘螨、霉菌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卫生用农药,还有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白蚁等有害生物,也还有木材防腐或保鲜剂等。
    按我国现行政策,通常按农用(大田)和卫生用农药两大类进行管理,一般将非耕地、林业、草坪、花卉等场所用农药及杀鼠剂、杀螺剂等都归属在大田用农药,把仓库、建筑、木材等场所用农药及防蛀剂、驱避剂等都归属在卫生用农药名下,这种分类不论从它的定义和类别,还是从管理的角度上看,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由于我国农药登记管理起步较晚,在管理模式、方法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为此,建议积极研究、在适当的时候能与国际接轨,把后者统称为非农用(或非食用)农药,可能会更科学、合理。
1.2  境外
    境外有的国家把这类产品称为非农用或非食用农药,这样分类的主要目的可能主要在于残留问题(即食品安全问题,也是当前国际上最关注的话题),其次是环境问题,并根据它们的差异,在登记要求、程序上也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负责这两类农药登记的管理部门都不相同。
    目前,卫生用农药的天地还很广,如我国的木材保护类(防腐、处理)产品正处在登记起步阶段,信息素、引诱剂和驱避剂等也都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另外还有各类涂抹剂等产品虽然都在使用,但却没有进行管理,所以管理部门首先需要判断这些产品的属性和管理的范畴。
2  产品登记现状
    近几年,随着市场需求和改革发展,我国卫生用农药生产企业和产品品种、数量随时都在变化。有害生物防治公司(PCO)队伍的迅速发展,农用企业、化工企业、化妆品企业、境外企业及白蚁防治所等都在不断拓宽领域,加入到此行列中来。
    截至2011年12月,我国有近300家企业,取得了2,156个卫生用农药产品的登记(其中境外有105个产品,占4.8%)。室内用的产品约占77.8%,室外用的仅有12%,原药、母药类6.7%,个人护理产品3.5%。
    在室内直接使用的剂型主要有:气雾剂(23.8%)、蚊香(20%)、电热蚊香片(8%)、电热蚊香液(7.6%)、饵剂类(饵剂、饵粒、胶饵、浓饵剂,6.1%)、喷射剂、驱蚊片、笔剂、粉剂、驱蚊帐、气体制剂、杀螨纸、杀蝇纸、涂抹剂、烟剂类(烟剂、烟片、烟雾剂,1.3%)、防蛀剂(防蛀片剂、防蛀球剂、防蛀液剂、防蛀细粒剂,2.4%)等24种剂型。
    需要稀释的剂型主要有乳油(1.9%)、微乳剂、水乳剂、悬浮剂(3.8%)、微囊悬浮剂、超低容量液剂、热雾剂、水剂、可溶液剂、可湿性粉剂(2.3%)、水分散粒剂、泡腾片剂等12种剂型;在室外不需要稀释的主要剂型有颗粒剂和块剂等。
    个人护理剂型主要有驱蚊花露水、驱蚊液、驱蚊乳、驱蚊霜4种剂型。
    用于非农用农药有82个有效成分,其中菊酯类占非农用品种的47.5%,有机磷类12.2%,氨基甲酸酯类4.9%,其它类25.6%,无机类4.9%,微生物类4.9%。
    菊酯类农药产品占非农用农药已登记产品数量的71%,有机磷类2.3%,氨基甲酸酯类2.5%,其它类型占23%,无机类0.8%,微生物类0.4%。
    新增加的有效成分有: 七氟甲醚菊酯、氟虫腈、丁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茚虫威、羟哌酯、诱虫烯、硼酸锌等。近年除了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发展,还有各种微生物、植物源等类农药及驱避剂、防蛀剂、防腐剂、引诱剂等功能产品进入,扩大使用范围和防治对象,推动我国农药产品结构的改变。
    从2011年卫生用农药产值初步分析估算约超过138亿元(比2008年增加50亿元),总体趋势是在增加,环保友好剂型在悄然兴起,气雾剂仍在上升,蚊香有所下降,电热蚊香液略有上升,各种有效成分和各种剂型的产品类型在百花齐放。
    我国是13亿人口的大国,现已成为卫生用农药生产和使用大国,且每年还有大量的出口产品。但在该领域里开发新产品、淘汰和替换落后产品的同时,要提高产品质量,增强法律观念和环保意识,与国际接轨,才能应对新的挑战。
3  登记管理政策
3.1  限用卫生用农药
3.1.1  限用有效成分  ①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为了人畜健康和环境安全,不能用高毒、剧毒原药加工卫生用农药产品。② 用仲丁威做蚊香存在分解产物异氰酸甲酯的毒性问题,根据农药检(药政)[2000] 30号文,不再受理含有仲丁威的卫生杀虫剂登记申请。③ 根据第八届第三次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会纪要(农办农[2008]118号),不同意环戊烯丙菊酯的登记和使用。④ 根据农业部农药临时登记评审会纪要,不批准制剂为中等毒的卫生杀虫剂在室内使用,不再批准高效氯氟氰菊酯的卫生杀虫剂在室内使用。
3.1.2  限用助剂  ① 限制氯氟化碳物质作杀虫气雾剂的推进剂。2002年,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发出《关于限制氯氟化碳物质作为推进剂的卫生杀虫气雾剂产品登记的通知》(农药检(药政)[2002]44号);2007年,《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农业部令第10号)明确规定,气雾剂产品中不能将氯氟化碳类物质作为抛射剂使用。② 根据农业部公告第747号规定,农药增效剂八氯二丙醚(S2/S421)不得继续在农药产品中使用。
3.1.3  限用剂型  ① 根据第八届第八次全国农药登记评审会纪要(农办农[2011]10号),不再批准蝇香FC产品的登记和使用。② 由于毒死蜱的神经毒性问题,在室内喷洒使用存在安全风险,不能在室内敏感区以易接触的方式使用,必须做成儿童触摸不到的饵盒。③ 根据《关于杀蟑笔剂登记的有关事项的通知》(农药检(药政)[1999]75号),为保障儿童安全,限制部分卫生用农药产品的外观形状,如杀蟑笔剂应区别于普通粉笔形状,不能加工成类似儿童玩具形状的产品。
3.2  淘汰产品
3.2.1  避蚊酯  2000年,我国撤销驱避剂避蚊酯(又名邻苯二甲酸二甲酯)正式登记,由于它具有内分泌干扰毒性、生殖毒性和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等毒性,是全球一类污染物,也被列入我国污染物黑名单和化妆品禁用成分名单中。
3.2.2  富右旋反式…菊酯系列农药  该系列属于异构体拆分不完全的产品,随着生产工艺的改进,已可以合成光学纯度更高的农药(与国际市场接轨),生产企业主动淘汰了这类落后产品,目前仅存在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和富右旋反式炔丙菊酯原药的登记也将逐步退出市场。
3.2.3  暂缓登记空气推进剂产品  用空气作推进剂的气雾剂是采用药、气双包囊,使用后的气雾罐气囊不能自行卸压,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经农业部农药临时登记评审会审议,暂不同意登记。
3.3  公共卫生用产品
    需要稀释产品大部分为公共卫生用产品(包括室内外使用产品),主要为专业人员使用。这部分产品登记数量不多,在市场份额也不如家用产品多,但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环境,影响面较大,更需要关注这类产品质量和安全。
    目前,这类产品不少是从大田农药转化而来,有的缺乏对媒介生物防治特点的研究,缺少科技含量;有的相同产品毒理学数据存在较大差异;有的滞留喷洒效果较差;有的助剂对人或环境存在风险或不安全隐患等问题。需要稀释产品的也应考虑配方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但也有不少具有特色的产品,如浓饵剂是我国防治白蚁的一种新剂型,微囊悬浮剂也是一种比较先进的剂型。还有一种水乳剂在作超低容量液剂或热雾剂使用时,由于长链醇在雾滴表面成保护膜,具有抗水分蒸发特性(Film Forming Aqueous Spray Technology,FFAST),可达到较好防效,且为环保型剂型。媒介传染病防治需要公共卫生用产品的数量还是比较可观的,在产品丰富的情况下,应有计划地考虑进行轮换使用不同类型的农药,延缓抗性发展,非农用农药产品在公共场所有广阔天地。
4  政策新动向
4.1  取消临时登记
新《农药管理条例》出台后将实施一步申办正式登记政策,这样可与国际接轨。但企业开发产品需要有统筹计划性,主要需要考虑两年的常温贮存试验的衔接问题。
4.2  加强助剂管理 
    为确保人畜和环境的安全,新《农药管理条例》出台后将加强助剂管理。推进环保型助剂开发,降低劣质助剂的使用,确保居室环境的清洁,让人们生活更加舒适。① 推进水基气雾剂发展,各国都在关注有机挥发物VOCs污染的危害。美国、欧洲和香港对VOCs进行限量控制。我国杀虫气雾剂主要是油基,有少量的醇基和水基气雾剂,所以我国的杀虫气雾剂产生的VOCs总量偏高。北京奥运会全部采用水基型产品控制媒介生物,开创了一条环保防治的思路和方法。现在各种大型活动也几乎仿照其模式进行,并取得较好的效果。② 鼓励开发环保新剂型,近年,国内外创制许多新剂型,如长效蚊帐、杀螨纸、挂条、驱虫纸等,这些新剂型都符合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如对靠通过空气流动驱动有效成分挥发的产品,可节省能源,减少污染。
    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要转变理念,向着安全环保友好的方向发展,加强农药助剂管理,不断开发新产品、淘汰和替换落后产品,提高农药和农产品质量,确保人类和环境的安全,为中国和世界的蓝天而努力。
4.3  提高产品的科学性 
    提高产品技术含量,配方要有科学性。“最低有效剂量”是国际推行的提高农药产品使用安全的有效管理方式之一,尤其是对室内不需要稀释使用产品的含量,在达到可接受的防治效果前提下,推荐使用最低剂量。美国以使用有效剂量低的产品为A级,而我国强调杀虫效果,以药效高为A级,在药效评价体系上,与国外存在较大差异。我国卫生杀虫剂登记产品的有效含量在不断增加,不仅易促使抗性发展,缩短农药寿命,且增加对人类、有益生物和环境的潜在风险。
    在国际农药管理领域已引入农药生命周期的理念(life cycle management),贯穿于农药风险评估过程。全程综合科学管理的目的就是减少农药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其实一个农药的生命是有限的,让它为人类发挥最有效的作用,鼓励开发生物源农药等低风险类农药,优化农药品种结构;改进剂型和施药技术,有计划减少农药用量,科学用药,降低农药风险,更好地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生态安全。
4.4  加强安全风险评估
    将启动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程序。加强新农药、第一次在室内、户外和个人防护上使用的新剂型、新使用方法登记的审批,以确保人畜安全。不需要稀释的家用卫生用农药主要在室内环境使用,易接触儿童等敏感人群,因此,提高这类产品的安全性尤其重要。要关注它对使用人群的接触时间和暴露量等,还需要考虑室内空气中浓度。
4.4.1  单制剂  ① 列入WHO名单中的农药。在WHO推荐家用农药名单中列出气雾剂和蚊香等主要剂型中大部分有效成分的含量范围,我国可采用借用方法,参考名单中已有农药规定的最高含量作为限量标准。② 未列入名单中的农药。a)采用靠/套政策,对名单中没有的部分农药,建议暂时参考名单上其相同母体化合物、相近有效成分或仅为异构体比例不同的农药限量。这种靠/套政策的缺点是没有体现光学异构体农药活性的差异,优点是根据其母体化合物和相似结构对名单没有的农药进行简单归类管理,给予较宽泛的规定;b)尝试进行风险评估,由首家开发企业和试验单位根据产品的最低有效剂量研制等资料,提交推荐使用范围或限量,进行综合评价和风险评估。如,我国首次登记的七氟甲醚菊酯蚊香,由试验单位摸索出具该产品的最低有效剂量和最高安全剂量的研制报告,并尝试采用安全风险暴露评估模型计算。0.02%七氟甲醚菊酯蚊香对成人的MOE >100(农药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中暴露安全界限值margin of exposure, MOE或安全系数margin of safety,MOS为100),初步认为风险可控。但由于是第一次进行探索性暴露评估模型评估,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各项因子的设置和影响关系。对家用卫生产品不仅要考虑吸入问题,可能还会存在经口、经皮等暴露途径,不排除有吸附的可能。其实,毒理学测定方法的科学性和数据的可靠性也极为重要,它直接影响安全风险暴露评估结果;c)对已登记的产品,建议可采用“前例规则”来研制各剂型的限量,即参考同类农药在相近药效下的剂量,当然也可选择其它科学的测定方法,使我国卫生用农药管理更规范。
4.4.2  混配制剂  目前,不论大田还是卫生用农药制剂都在向多元化发展,并已成为我国农药行业趋势。根据我国第八届第九次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会纪要:对卫生杀虫剂单剂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原则上不得超过WHO收录的卫生杀虫剂产品有效成分含量的上限;对首次申请登记的有效成分,应提供产品配方的科学依据及相关安全性试验数据和风险评估报告;不再批准三元及以上有效成分的混配产品;混剂中各有效成分含量与WHO推荐对应有效成分含量上限的百分比之和不能超过100%;混剂中各有效成分含量不能超过其单剂的最高限量。
    采用WHO推荐家用卫生用农药使用最高限量和新产品最低有效剂量进行含量折百计算方法,是目前具有可操作性的临时管理措施,用这种方法可对混配制剂的含量进行限制性管理,以确保产品的使用安全。
5  探讨与展望
5.1  探讨
    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卫生用农药生物测定方法和评价标准 引导企业树立最低有效剂量的理念,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综合考虑药效最低有效剂量、安全性等因素,制订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测测定方法和评价标准。
    建立风险评估体系 为提高产品的安全系数,确保产品对人和环境的安全,按照第八届第九次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会纪要精神,进行科学地风险评估登记管理。
5.2  展望
    全球农药市场份额中,农业用农药销售额会时升时降,而在非农用农药市场增幅不大,但几乎是年年有升。我国的情况也基本相同。
    我国卫生用农药主要应用在杀虫领域,把非农用除草剂(如非耕地、林地、球场、草坪、庭园、苗圃等)规划到大田农药范畴管理,杀菌剂暂还处于启蒙阶段,在国际上杀菌剂的用途更为广泛。
    目前,我国卫生用农药产品主要用于室内,室外用品种较少;主要防治蚊、蝇、蜚蠊;对防治蚂蚁、白蚁、跳蚤的品种不多,防治红火蚁、尘螨、臭虫及不愉快虫的品种就更少;尤其是预防型防治白蚁品种不多,随着天气变暖、白蚁北迁,尤其是我国南方新建筑物需要防治白蚁的长效预防型产品;防蛀、驱避和个人护理产品虽然已起步,但品种还是偏少;木材防腐登记的产品更是少得可怜,而实际在我国90%以上室外用木材防腐剂是在使用已在30多个国家和地区禁/限用的铜铬砷(CCA)类的产品,我国的防腐木材比例低,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但木材防腐类的相关标准出台的还较多(如木材防腐剂GB/T 27654—2011,木材防腐剂性能评估的野外埋地试验方法GB/T 27655—2011,木材防腐剂对腐朽菌毒性实验室试验方法LY/T 1283—2011等)。
    2011年,杜邦公司的氯虫苯甲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杀白蚁产品赢得世界农化Agrow年度近十年来第一个“最佳非农用农药创新奖”,2011年3月英国防治有害商业网和中国贸促会化工分会举办第一届非农用农药研讨会也获得世界农化年度的“最佳非农用农药创新奖”提名。
    卫生用农药领域前景广阔,附加值也相对较高,产品品种和剂型多,涉及范围广,企业面临的机遇也会更多。但要以保障人畜健康和对环境安全为原则,转变思路和理念,与国际接轨,拓展农药市场的新思路,应对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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