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快讯:2019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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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11号
更新时间:2019-10-22 点击量:1307

    2019年9月2日,农业农村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审,批准这7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有效期五年(表1)。


表1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

序号

申请单位名称

试验范围

1

安徽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残留试验:农作物残留试验(室内检测、田间试验)

2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农药残留分析研究中心

残留试验:农作物残留试验(室内检测、田间试验)

3

广州禾益农业技术有限公司

药效试验:农林用农药试验(杀虫剂、除草剂)

4

广西大学农药与环境毒理研究所

残留试验:农作物残留试验(室内检测、田间试验)

5

郑州颖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残留试验:农作物残留试验(室内检测、田间试验)

6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药效试验:农林用农药试验(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

7

南京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应用技术中心

药效试验:农林用农药试验(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

残留试验:农作物残留试验(室内检测、田间试验)

 
农药快讯, 2019 (1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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