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快讯:2020年第3期
  文章:64篇
对违法生产吡虫啉原药和啶虫脒原药相关企业发出严正警告
更新时间:2020-03-03 点击量:2168

近期,多家农药企业向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新烟碱类产品协作组(以下简称:协作组)反映,有若干企业无证非法生产和销售吡虫啉原药和啶虫脒原药,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为保证相关生产活动的合法性,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维护农药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协作组成员将联合起来向政府部门反映,并付诸法律行动,在此特提出以下严正警告:

 

(1)未获得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吡虫啉原药和啶虫脒原药的企业,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

 

(2)对于曾经违法生产过吡虫啉原药和啶虫脒原药的企业,协作组及其成员单位保留追究其违法责任的权利;

 

(3)对于无视警告仍违法生产吡虫啉原药和啶虫脒原药的企业,协作组将立即上报相关监管部门,视其后续的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新烟碱类产品协作组)

 

农药快讯, 2020 (3): 2.


tag: 吡虫啉  啶虫脒  协作组  非法  

最近文章:
本文链接:http://www.agroinfo.com.cn/news_detail_12992.html
苏ICP备10201623号-1 工信部网站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5 农药快讯信息网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新港支行 帐号:488 466 545 445 收款单位: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5-86581148 传真:025-86581147 E-mail:nyxxz@263.net 邮政编码:210046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