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坚持危险化学品企业进园区的发展方向不动摇,推动化工园区的规范发展。持续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工信部提出,健全完善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加强对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持续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推动安全(应急)产业加快发展、持续推动民爆行业安全发展、做好民用飞机和民用船舶制造业安全监管工作等六方面共十八条意见。
《意见》提出,推进化工园区绿色安全发展。综合考虑化工产品作为原材料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统筹规划布局,坚持危险化学品企业进园区的发展方向不动摇,推动化工园区的规范发展。引导园区做好顶层设计,构建化学特性相容、产业耦合发展、资源“吃干榨净”、能源梯次利用的产业链。推进智慧化工园区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化工园区安全、环保、应急一体化管理体系,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化管理水平。
在持续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方面,《意见》坚持“一企一策”,对企业搬迁改造方式进行充分论证,因地制宜用好异地迁建、就地改造、关闭退出等方式,尽可能实现成本低、震荡小、风险少。加快协调搬迁改造项目审批进程,积极协助企业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降低搬迁改造对生产经营和市场平稳供给的影响。全面梳理辖区内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科学评估其安全生产和环保条件,对于安全环境风险较大的,要按程序及时调整纳入搬迁改造企业名单,做到应搬则搬、应改则改、应关则关。
《意见》鼓励利用搬迁改造推动化工企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搬迁改造同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等有机结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搬迁改造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重点监管的高风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和装备实施替代或低危化改造。鼓励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提升本质安全和污染治理水平,为企业转型升级赋能。
《意见》要求多措并举加大对搬迁改造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项目予以支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等方式募集搬迁改造资金。搭建搬迁改造企业与金融机构间的信息交流互动平台,积极促进融企对接。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搬迁改造工作。协助企业通过土地置换等多种方式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协调将符合棚改条件的居民房屋拆迁改造纳入当地棚改年度计划。 (来源:中国化工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药快讯, 2020 (12):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