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近期下发通知,安排部署重点工业领域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推荐工作。
通知指出,为落实《工业清洁生产“十二五”推行规划》,在重点行业培育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引领行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决定在重点工业领域开展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推荐工作。
通知指出,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推荐范围包括已发布工业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有机磷农药、氮肥、磷肥等28个行业。被推荐的企业必须具备:一是企业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工艺装备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二是达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水平;三是近3年无环境污染事故。在达到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各地区选择推荐在清洁生产制度建设、原材料优化调整、技术工艺创新和改造升级、产品生态设计、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具有行业典型示范意义的示范企业。原则上每个省市每个行业推荐示范企业不超过2家,总数不超过10家。
工信部将根据各地区推荐的材料,组织行业协会及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发布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