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农残“新国标”任重道远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3-01-06 点击量:1244
    2012年11月16日,农业部与卫生部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新标准制定了322种农药在1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是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基本涵盖了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
    对于食品农残新国标的出台,业内人士普遍持看好的态度。南京九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表示,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农业部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新标准的颁布实施,为规范科学合理用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和滥用农药行为,提供了法定的技术依据。营养师赵寒冰也表示,这项标准一经实施,“我们未来的餐桌上又多了一重保障”。
    关于新国标能发挥多大“效力”,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表示,有一个基础文件是很重要的,这次标准的整合对于将来的检查、执法、生产和销售都是一个很好的科学依据。对于标准能否顺利实施,真正在把控食品安全问题上发挥作用,董金狮认为:“光有标准是不够的,标准毕竟只是纸上的东西,如何落实才是关键。”此外,董金狮还表示,检测标准本身也在不断进步,是个动态的不断完善和提高的过程。“谁来执法、谁来检测。我们食品安全法都有一些规定,希望在这个标准宣传过程中,能够把后面执法的细则贯彻进去。”
    长久以来,食品安全标准“内外有别”已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国内某乳业巨头的发言人曾公然宣称:“我们发到香港的产品和出口的产品是一样的,保证比内地(大陆)的产品质量更好、更安全。”而最近在北京举行的一场论坛上又有农业专家说,本土最好的农产品用于出口了,因为出口食品的国际标准比国内标准严格得多。
    尽管如今新农残限量标准增添了1,400多个农残检测项目,但与其他国家的农残检测标准相比仍有一段较大的距离。据了解,关于农药残留标准的数量,国际食品法典标准(CAC)是3,820个,美国是1.1万个,日本是5万多个,而中国在此次新国标出台后,仅为2,293个。
    山东省平度市的一家农产品外贸企业负责人张经理说,一根大葱想要出口日本,必须进行200多项农残检测。一旦大葱出现任何农残问题,三年之内,日本都不会再接受由他经手的农产品。
    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的方经理则表示,各国对进口农产品的质量检测都非常严格,被检验出不合格,就有可能当场被销毁,导致企业遭受重大损失。再对比国内的情况,各项准入标准都低得多。有业内人士称,先不说国内企业,就连国外食品企业进入国内后,都“入乡随俗”地降低了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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