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不断深化登记评审制度改革,积极转变方式,提高工作效能。2012年,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开展农药登记部省联动评审工作,充分发挥省级农药检定机构的作用,提高登记评审的科学性、现实性和准确性,构建便民、高效、科学的农药登记评审机制。
2012年10月16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召开部省联动审批试点工作启动会。隋鹏飞所长在会议上强调,开展部省联动审批试点是深化评审机制改革、推进药检体系一体化运行的标志性工作,建立部省两级分工明确、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是顺应形势发展要求的创新举措,要求试点省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坚定不移扎实推进,要完善评审制度和程序,加强人员培训,确保依法、科学评审。顾宝根副所长、季颖总农艺师出席会议,部所有关处室负责人和4个试点省农药检定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自2012年11月1日起,河北、江苏、浙江、山东4个省份率先启动试点工作,具体承担本辖区内相同产品的产品化学和药效资料评审,同时,试点省份的农药生产企业申请农药临时登记、正式登记时,需在网上填写登记申请表并申报登记。
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江苏省、河北省印发了《关于做好农药登记部省联动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试点内容、工作程序、时限要求等内容。山东、浙江积极采取措施,将联动评审试点作为重点工作积极推进。
2013年,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将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研究向其他省份逐步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