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啶业发展不能光靠反倾销
作者:华 化 更新时间:2013-05-08 点击量:1218
    吡啶反倾销初裁结果不日将发布。业界认为,很有可能将对原产于印度和日本的吡啶征收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若保证金的比例高于30%,国内纯吡啶的市场短中期内可能会带来一波上扬行情。但吡啶主要下游产品百草枯水剂将于2016年7月1日被停用,反倾销裁定之后吡啶产业将何去何从尤其引人关注。
    目前国内吡啶主要集中在10余家生产企业,年产能约12万吨(包括吡啶和甲基吡啶等),如按纯吡啶产能计算,总产能约为7万吨,实际产量约4万吨。而据海关统计近几年每年进口量都在2万吨左右,进口占国内市场份额30%~40%,其中印度进口份额超过50%,日本进口份额为10%左右。印度进口产品不仅量大,而且价格便宜,对国内市场冲击很大。
    为了维护国内企业利益,2012年8月2日,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南京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潍坊绿霸化工有限公司和南通瑞利化学有限公司代表国内吡啶产业向商务部提交了反倾销调查申请,请求对原产于印度和日本的进口吡啶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自2012年9月21日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近日将发布初步裁定结果。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市场价格应声而动,一举扭转5年来的长期下跌趋势,价格迅速上扬,目前稳定在33000元/吨左右,与最低位相比涨幅超过25%,市场价格的回升对吡啶产业的良性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若业界猜想成立,2013年市场价格将在3万~4万元/吨波动。
    但放眼未来,拓宽下游产业链,加大吡啶及其衍生物的科研开发投入,才能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友好的产业链。
    因为吡啶主要下游产品百草枯水剂在不久的将来将遭到禁用。目前全球60%~70%的吡啶都用于生产百草枯,而我国需求最大,约占60%。由于近几年百草枯误服事故频出,且误服后没有任何药物可以救治,2012年4月24日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印发公告,三部门决定联合采取禁限用措施。2014年7月1日,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将被撤销,2016年7月1日水剂停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作为目前吡啶最大的下游产业链,百草枯的禁限用令给吡啶产业的发展蒙上了阴影。
    如果说商务部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短中期利好国内吡啶产业的发展,那么消除百草枯水剂的阴影则是从业人员近几年必须尽快解决的课题。笔者认为,今后业界应发展百草枯水剂替代制剂或发展高附加值、高效的吡啶类农药产品甚至是医药产品等。目前含吡啶的农药产品有50~60种,很多含吡啶农药已不再受专利保护,研究和生产这些新型农药已成为可能。
    反倾销毕竟只能保护本国产业5~10年,吡啶行业切不可过于乐观。因反倾销肯定裁决预期带来的冲高行情,若没有新市场新应用的支持,恐难长久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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