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要求加强2,4-滴丁酯风险监控和使用指导工作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3-07-04 点击量:1171
    农业部办公厅于2013年5月29日下发通知(农办农[2013]36号),要求加强2,4-滴丁酯风险监控和使用指导工作。
    2,4-滴丁酯是用于防除玉米、小麦、大豆田阔叶杂草的激素类除草剂。近年来,因飘移、挥发、使用不当等原因,部分地区药害事故时有发生,给农业生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甚至导致纠纷,影响社会稳定。
    农业部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防控方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当地使用2,4-滴丁酯情况进行系统调查,根据作物种植结构、气候条件、农民用药习惯等因地制宜制定监控方案,提出相关安全使用技术要求。农药检定、植物保护等相关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避免药害事故发生。
    二要加强监督管理,消除风险隐患。强化2,4-滴丁酯市场监管,重点查处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产品质量不合格、标签标注不规范等违规行为。在农作物种植结构复杂、不能满足使用条件的地区,以及使用后易出现药害的关键时期,经政府同意可以采取临时限制使用措施,有效规避药害风险。
    三要加强宣传指导,确保安全使用。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以及发放明白纸、举办现场培训等多种形式,讲解2,4-滴丁酯特性及使用注意事项,宣传普及科学使用技术,切实增强农民药害防范意识。2,4-滴丁酯生产和经销单位要加强售后技术服务。在用药关键季节,要加强巡查,组派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生产一线,指导督导农民严格按照产品标签规定范围、时期、用量、方法施用,保障生产安全。
    四要加强跟踪监测,做好应急处置。农业部拟组织启动2,4-滴丁酯再评价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产品安全性跟踪监测,做好使用风险评估,为科学制定管理措施提供依据。一旦发生药害事故,当地农业部门要积极做好药害事故鉴定,及时指导农民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危害损失,妥善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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