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假冒劣质农药案入选2013年度全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作者:山东省宁阳县农业局植保站 刘刚 更新时间:2014-03-20 点击量:124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近期公布了2013年度全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奇台县某农资经销部经营假冒劣质农药案入选。
    2013年6月14日,奇台县农业局接到群众投诉,称本县某农资经销部销售的农药“精喹禾灵”(油葵除草剂)有问题,使用后连草带苗都杀,油葵受害。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样,并通过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证核实,该农药“精喹禾灵”标签标注的内容与登记核准的内容不相符。擅自修改标签内容属违法,遂立案调查。
    经自治区农林司法鉴定所鉴定核实,有59户农民使用该农药,受害面积达1,682.6亩,遭受损失200多万元。县农业局经查,此批除草剂是河南省某化工企业冒用江苏省常州市某农药公司的农药登记证号生产的,属假冒劣质农药。
    奇台县农业局将此案移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县公安局赴河南调查发现,此批除草剂是河南的张某某自行配制销售的。目前,受损农户先期得到50%的赔偿,张某某被追究刑事责任,此案正在审理中。
农药快讯, 2014 (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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