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打"农药废渣盐"
作者:坤 哥 更新时间:2012-03-16 点击量:1217
    日前,驱车山东走市场,在两个不同城市的酒桌上,被东道主问起两个同样的问题,一是平安江苏那起震惊全国的“2012年1月6日南京持枪抢劫杀人案”破了没有?二是法治江苏产的农药废渣盐江苏人自己吃吗?他家已经恨屋及乌地扔掉了江苏产的正品盐,场面相当尴尬,并貌似忠厚地惩罚偶本期戏说一说“农药废渣盐”。
    江苏镇江海天盐化科技有限公司,以工业副产品氯化钠湿品为原料,加工成工业盐对外销售,其实就是“农药残渣盐”,销售了1.4万吨,销售联单开出的货物名称为元明粉、印染助剂等化工原料,小河弯弯流向全国12个省、市盐业市场,部分“毒盐”冒充食盐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走向餐桌。我们来梳理一下“农药残渣盐”这其中的猫腻,并不仅仅是为了打出他们的原形。
    遥远地八卦一下,1991年10月,地方国营的建德化工厂、建德农药厂合并成立浙江省新安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1996年8月变更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工机械、农药、化肥、包装物的制造和经营。2001年9月成功在上交所A股上市,它的全资子公司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镇江新区国际化学工业园内,占地面积约500多亩,主营草甘膦化学除草剂,具备生产和销售工业用盐的资质,每年有将近3万吨的废渣盐。据称2009年,江南化工与商人徐某等人协议处理副产品工业盐,于是2010年1月徐某等人便在镇江新区工商部门注册镇江市海天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并以每年4万元的费用租赁江南化工的厂房存放工业盐,也有说是生产工业盐的,通俗地讲就是清洗农药残渣,然后烘干出工业盐。到底是存放还是生产,自己琢磨吧。
    现在人们已经搞清楚,一吨农药残渣成本十块钱,而到了销售终端一吨农药废渣盐卖到了一千四百块,简而言之,从生产企业到私盐批发商、不法粮油店,这条非法产业链条上每个环节都产生了100%甚至更高的利润,这些不法分子怎能不铤而走险、作奸犯科?
    这些不法分子如此胆大包天,有恃无恐的根源在于相关有点过时的规定,一次性购销20吨工业盐冒充食盐销售才构成犯罪,否则只能没收和罚款,而罚款数目也仅是盐产品价值的3倍以下,这些人不如蝇逐臭才怪!贫僧自知功力不够,尚不能隔衣疗伤,师太,老衲失礼了……N多的师太,老衲都想活劈了他们!以前称“他们”,涉足农药废渣盐后就称“它们”了。
    不少媒体已经情深意切、义愤填膺地剖析过农药废渣盐,偶人缘好,迟到的骂街也有人喜欢听,况且被人点播骂街,更有一种温暖在心头。不知童鞋们有没有注意到这样一条好消息,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予以销售的,或者虽无法查明“食用油”是否系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明知该“食用油”来源可疑而予以销售的,经鉴定,检出有毒、有害成分的,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依照刑法第143条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童鞋们,更加激动人心的一句话来了,对于具有累犯、前科、共同犯罪的主犯、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以及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对,毙了他,弄地沟油的可以毙了,感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我们翘首以盼早日出台《关于依法严惩“农药废渣盐”犯罪活动的通知》,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这些不法分子不严惩难以平民愤,不重罚难以安人心!偶以为,这些家伙不要一枪毙掉,毙掉太便宜他们了,而是应该让他们一天三顿以农药废渣盐为主食,渴了喝点农药,再拌点地沟油,直至蹬腿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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