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健全罚没农资处置机制
作者:刘 刚 更新时间:2015-10-12 点击量:1446

    为规范全省罚没农资的管理及销毁工作,近日,浙江省农业厅、财政厅、环保厅联合下发《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没收农资管理及销毁办法(试行)》,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依法没收的农资处置实行分级管理、分类处置。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农业部门负责牵头协调罚没农资的管理和销毁工作,环保部门负责经分类后属于危险废物的罚没农资集中处置的环境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同级农业部门罚没农资销毁所必需的经费及其使用管理。

 

    二是实施分类处置。根据农资的危害特性和使用需求进行分类,采取合理利用、委托专业机构处置和简化处理三种方式。

 

    三是规范销毁程序。对不宜合理利用的有毒有害罚没农资,由各市、县(市、区)农业部门委托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或者其他技术机构进行分类汇总后报市农业部门,市农业部门与市环保部门商定销毁方案,实施集中销毁。省农业厅罚没的有毒有害农资,由省农业厅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销毁方案,组织销毁。

 

    该试行办法的出台规范了罚没农资处置的程序和方式,有助于解决本省罚没农资处置面临的困境,并为其他省份提供借鉴和参考。

 

农药快讯, 2015 (19): 4.

tag: 浙江  行政处罚  没收  农资处置  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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