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第2443号
更新时间:2016-09-23 点击量:1892

  为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农药登记试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农药良好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部考核,批准中国农业大学应用化学系农药综合分析室等12家单位为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相关试验范围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GLP)要求,有效期5年(详见附件1);认定北京依科世福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的相关试验范围符合GLP要求,有效期5年(详见附件2)。同时,确认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农药生物测定中心等5家试验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其相应试验范围及有效期不变(详见附件3)。

 

  附件:1  新增试验单位名单;2  已认定试验单位新增符合GLP要求的试验范围;3  变更名称的试验单位名单。

 

农业部

2016年8月31日

 


附件1:新增试验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符合GLP要求的试验范围

单位编号

1

中国农业大学应用化学系农药综合分析室

全组分分析

药试218

2

北京颖泰嘉和分析技术有限公司

全组分分析、理化分析

药试219

3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中心

残留(室内),毒理,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药试220

4

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

全组分分析、理化分析

药试221

5

富美实(上海)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全组分分析、理化分析

药试222

6

上海力智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全组分分析、理化分析

药试223

7

上海晓明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全组分分析、理化分析

药试224

8

兴农药业(中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

理化分析

药试225

9

允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全组分分析、理化分析

药试226

10

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太仓龙灯研究实验室

全组分分析、理化分析

药试227

11

浙江德恒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全组分分析、理化分析

药试228

12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化工产品检测中心

全组分分析、理化分析

药试229

 

附件2:已认定试验单位新增符合GLP要求的试验范围

序号

单位名称

符合GLP要求的试验范围

单位编号

1

北京依科世福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毒理

药试009

2

江苏省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有限公司

全组分分析、理化分析

药试065

3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江苏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全组分分析

药试074

4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理化分析,残留,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药试085

5

山东省农药科学研究院

全组分分析

药试113

6

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农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

全组分分析、理化分析,残留,环境行为

药试133

7

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

全组分分析、理化分析

药试170

8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全组分分析

药试192

9

江苏衡谱分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全组分分析、理化分析

药试200

 

附件3:变更名称的试验单位名单

序号

原批准试验单位名称

变更后试验单位名称

单位编号

1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农药生物测定中心

沈阳中化农药化工研发有限公司农药生测中心

药试042

2

上海市农药研究所

上海市农药研究所有限公司

药试057

3

武汉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武汉市农业科学技术研究院蔬菜科学研究所

药试129

4

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农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

湖南加法检测有限公司

药试133

5

广东省昆虫研究所

广东省生物资源应用研究所

药试140

 
农药快讯, 2016 (18):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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