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快讯:201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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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更新时间:2017-01-25 点击量:1673

  2016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下面简称“中医药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习近平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九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医药法》是我国首部关于中医药的立法,酝酿30年终出台,是中医药行业的一件大事。


  《中医药法》明确规定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第三章《中药保护与发展》第二十二条  国家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提高中药材质量。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国人大网)

农药快讯, 2017 (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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