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已施行30余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结束使命,退出历史舞台。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在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环境保护税和其他的税收有一些不同,就是从税收杠杆入手,企业多排污就多交税;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减少污染物排放,就可以少缴税,享受税收减免。另有分析称,环保税开征后税收收入将大幅提高,预计每年环保税征收规模可达500亿元。
《环境保护税法》全文共五章二十八条,对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税收减免、征收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其核心内容整理如下。
谁该缴税?
按照立法原则,环保税是“税负平移”,从排污费“平移”到环保税,征收对象等都与现行排污费保持一致。《环境保护税法》规定,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在中国领域和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该缴多少?
《环境保护税法》明确,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为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相较于此前的排污费制度,环保法规定了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以10倍为限,大气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2~12元,水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4~14元。
怎样可以减免?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表1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
税 目 |
计税单位 |
税 额 |
备 注 | |
大气污染物 |
每污染当量 |
1.2元至12元 |
| |
水污染物 |
每污染当量 |
1.4元至14元 |
| |
固 |
煤矸石 |
每吨 |
5元 |
|
尾矿 |
每吨 |
15元 |
| |
危险废物 |
每吨 |
1,000元 |
| |
冶炼渣、粉煤灰、炉渣、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 |
每吨 |
25元 |
| |
噪 |
工业噪声 |
超标1~3分贝 |
每月350元 |
1. 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标,按照两个单位计算应纳税额。 |
超标4~6分贝 |
每月700元 | |||
超标7~9分贝 |
每月1,400元 | |||
超标10~12分贝 |
每月2,800元 | |||
超标13~15分贝 |
每月5,600元 | |||
超标16分贝以上 |
每月11,200元 |
(整理自中国化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