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海关宣布——中国草甘膦未倾销
作者:索荣  蒋善军 更新时间:2012-07-20 点击量:1200
    根据6月25日澳大利亚海关公告,反倾销调查结束,海关认定中国草甘膦不存在倾销,撤销NUFARM的申请,不征收倾销税。同时,NUFARM有3个月时间提起再次抗诉。
    2011年12月21日,澳大利亚两公司提起诉讼,澳大利亚海关2月6日发布立案公告,称根据Nufarm Limited(澳大利亚农药公司)和Accensi Pty(澳大利亚植物保护产品最大独立承造商)的申请,开始对中国的草甘膦制剂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澳海关编码为38089300(包括草甘膦360、草甘膦450、草甘膦570和草甘膦680剂型,不包括原粉)。反倾销调查期为2011年全年,损害调查期始自2008年1月。
    澳大利亚海关调查后认为,2个主要合作出口商没有倾销草甘膦制剂行为,而其他中国出口商出口到澳大利亚的草甘膦制剂数量不到澳大利亚进口总量的3%,可忽略不计。因此,澳大利亚海关表示,如果没有新的倾销证据证明对澳大利亚草甘膦行业造成伤害,澳大利亚海关建议,终止来自中国的草甘膦倾销调查。
    此次调查的最终报告将在2012年8月9日前提交部长。
    澳海关调查显示,2011年澳大利亚市场草甘膦制剂销量约6,500万升,由澳大利亚制造商生产和进口,进口主要来自中国。
    Titan Ag公司使用的原药进口自中国,该公司主管声称,虽然Titan是一个低成本企业,但与中国产品相比,他们的产品价格还是相对较高,很多中国产劣质草甘膦制剂破坏了澳大利亚市场。NUFARM等公司提出,中国政府为草甘膦制剂提供5%的出口退税优惠,进一步损害了本地制剂企业利益。据媒体报道,澳大利亚农药协会高级执行官介绍,澳大利亚农药行业面临着来自其他国家低价草甘膦产品等挑战,这对澳大利亚农药工业是一个伤害,政府必须反对倾销行为。
    中国企业对这次反倾销调查反映平淡,新安化工在《关于澳大利亚对中国产草甘膦制剂提出反倾销调查的公告》显示,该公司2011年销往澳大利亚的草甘膦制剂总额在400万美元左右,占其草甘膦销售额比重不大,故反倾销调查不会对公司草甘膦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他上市企业也表示此次调查影响不大。
    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了解到,2011年,中国共有297家企业出口草甘膦制剂,出口量为37.77万吨,其中出口到澳大利亚4.68万吨,涉及65家企业。
    近几年来,随着草甘膦产能的扩大,中国草甘膦出口业务逐渐扩大,反倾销调查案件增多,目前已遭到澳大利亚、阿根廷、欧盟、美国、巴西等5个国家和地区的调查。
                                  (索荣  蒋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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