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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快讯:2021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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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化工草甘膦原药等一批农药产品拟获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

更新时间:2015-01-19 点击量:1807

    工信部近日公布第四批拟颁发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名单。名单中包括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的草甘膦、草甘膦异丙胺盐、毒死蜱,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烟嘧磺隆、氟虫腈、杀虫单、杀螟丹、草甘膦,以及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甲基硫菌灵等一批农药化学品。名单公示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21日。

 

    实行生产特别许可的监控化学品,是指《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所列的第二类、第三类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硫、磷、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未经特别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生产。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采取分期、分批、集中办理的办法,特别许可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具体发证产品和时间由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颁发生产特别许可证书,并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经考核、评审不合格的,允许进行不超过半年的整改,可再次提出申请。第二次考核、评审不合格者,取消生产资格。

(来源: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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