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近日公布第四批拟颁发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名单。名单中包括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的草甘膦、草甘膦异丙胺盐、毒死蜱,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烟嘧磺隆、氟虫腈、杀虫单、杀螟丹、草甘膦,以及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甲基硫菌灵等一批农药化学品。名单公示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21日。
实行生产特别许可的监控化学品,是指《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所列的第二类、第三类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硫、磷、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未经特别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生产。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采取分期、分批、集中办理的办法,特别许可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具体发证产品和时间由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颁发生产特别许可证书,并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经考核、评审不合格的,允许进行不超过半年的整改,可再次提出申请。第二次考核、评审不合格者,取消生产资格。
(来源:工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