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4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发布了关于征求《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国家标准委员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4]89号)安排,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承担了《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GB/T 19378—2003)的修订任务。在参考国际剂型规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农药登记实践,起草了《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修订意见,请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zhaoyonghui@agri.gov.cn。
《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征求意见稿)参考了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农药标准制定和使用手册》2010年第2版、植保(国际)协会(CropLife International)第2号技术专著《农药制剂剂型分类及国际代码》2008年5月第6版,以安全、环保、科学、规范为宗旨,采用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形态分类法为蓝本,按其性能和类别进行系统排序,结合农业行业标准《农药登记管理术语》NY/T 1667.2—2008中增订的剂型和在我国已增加暂定剂型统筹考虑,对国家标准《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GB/T 19378—2003进行修订。
本着便于区分、不易混淆和适用性强的原则,本标准对剂型的设定进行优化、整合和精炼,淘汰落后和无商品流通的剂型,取消功能性和使用方式的剂型,对国际上已调整和修改的剂型做了修订。该标准规定了73个农药剂型的名称及代码,取消或合并65个剂型,新增加4个剂型,涵盖了国内现有的农药剂型、包括国际上绝大多数农用剂型和卫生用剂型。对国际组织和其它国家没有制定的剂型名称及代码,按我国农药剂型命名原则,参考国际命名规律及不重叠的惯例,制定我国新增剂型的中英文名称、代码,并加以说明。
附件:1 《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征求意见稿).doc(略)
2 《农药剂型标准及代码》国家标准修订反馈意见表.xls(略)
(更多内容请浏览:“http://www.chinapesticide.gov.cn/doc15/15032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