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局长鞠汉芳24日在南京通报,江苏省物价部门对6家化工企业价格垄断行为进行查处,6家企业合计罚款381万元。
据鞠汉芳介绍,2014年下半年,群众举报反映江苏省连云港、盐城等地部分化工企业共同提高氯代苯酚(生产农药、药品制剂的原料)产品销售价格,并通过销售公司统一对外销售。经过近半年的外围摸查,江苏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于2015年3月对涉案6家企业立案调查,获得大量证据,证实6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成立,并于近期依法实行了行政处罚。
涉案企业有6家,其中包括生产企业5家,分别是连云港致诚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拜尔特化工有限公司、灌云金安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恒贸化工有限公司和滨海鸿嘉化工有限公司,以及1家销售企业,上海焦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经查,涉案生产企业多次召开行业“同盟”会议,统一氯代苯酚系列产品销售价格,并以上海焦点生物科技公司为平台统一销售。各家企业通过缴纳保证金、互派监督员、对违反协议行为进行罚款等方式监督垄断协议实施。其间,连云港恒贸、灌云金安、连云港拜尔特因违反“联盟约定”低价销售各被罚款1.9万元、2万元、24万元,前两笔罚款没有执行,24万元罚款于2014年9月下旬汇到上海焦点生物科技公司。
综合多种因素,江苏省物价局对涉案企业处以“每家企业2014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6家企业合计罚款381万元。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