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黑龙江省积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已有佳木斯市恺乐农药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总保额8,500万元,总保费58.2万元。
据悉,目前国家已出台相应政策支持、引导企业投保,特别是今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也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所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尽管责任保险公司的赔款是支付给投保企业,但这种赔款实质上是对污染受害人利益的补偿。企业购买污染责任保险能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使其快速恢复正常生产,但不能作为免除或减轻企业行政或者刑事法律责任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