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至5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对工信部2017年第二季度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进行公示,公开征集意见。在本季度拟立项组织制修订的838项行业标准计划项目中,包括4项农药产品的化工行业标准。
表1 工信部拟新组织制修订的4项农药产品标准
申报号 |
项目名称 |
制修订 |
代替标准 |
完成年限 |
主要起草单位 |
HGCPZT0562—2017 |
氟啶胺原药 |
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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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等 |
HGCPZT0563—2017 |
氟啶胺悬浮剂 |
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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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等 |
HGCPXT0564—2017 |
苄嘧磺隆·二氯喹啉酸可湿性粉剂 |
修订 |
HG/T 3886—2006 |
2019 |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等 |
HGCPZT0565—2017 |
颗粒状药肥产品技术规范 |
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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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等 |
截至2017年4月10日,在我国登记有效期内的氟啶胺原药产品共有15个,氟啶胺悬浮剂(包括分装登记产品)产品共有23个,苄嘧磺隆•二氯喹啉酸可湿性粉剂产品共有6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