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金华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通报,该市近期成功调处一起问题早稻种子消毒剂生产事故纠纷。
4月17日,市支队接到金华经济开发区农办申请,反映汤溪镇黄堂种粮大户丰某某等从本村一农资店购买的江苏某分装生产的“施百克”咪鲜胺种子消毒剂,4月初使用该农药浸种48小时后播种,4月13~14日在田间发现恶苗病仍然严重发生,严重的达到50%~60%,怀疑是种子消毒剂有问题,损失严重,要求帮助处理。
接投诉后,市支队立即派出执法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经田间勘察和调查了解,农户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涉及早稻面积约500多亩,损失严重。对此,支队高度重视,执法技术人员和开发区农办一起,一方面做好农户思想工作,稳定情绪,提出补救方案,恶苗病严重发生的田块动员农户及时翻耕补种,相对较轻田块喷施药剂控制恶苗病等补救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另一方面执法人员对涉事农资店进行检查,对涉事库存农药进行抽样,并送省农药检定所质量检测。经检测,该农药质量确实存在问题,农资店应承担事故责任。
在协商损失赔偿当中,由于种粮大户将使用过问题种子消毒剂的早稻谷种串换到其它3个农户,致使案情变得更加复杂。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6月8日,召集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在市支队、开发区农办和汤溪镇政府的有关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说服和共同努力下,双方终于就损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由农资店一次性赔偿农户22万元。至此,历时近2个月的问题种子消毒剂引发早稻生产事故得到圆满解决,为种粮农户挽回了损失和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