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药制剂企业(含卫生用药企业):
根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农药、电镀行业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7〕177号)要求,2017年底前要完成我省农药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江苏省是农药行业排污许可管理试点省份,企业应在申领时限内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将不得排放污染物。
为指导企业顺利申报排污许可证,经研究,定于10月10日在南京召开“农药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详细解读与平台申报要点咨询会”,会上,将由环保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对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进行详细解读。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会议内容
(1)详细解读《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药制造工业》的具体内容;
(2)介绍排污许可证平台申报的具体步骤与注意事项;
(3)介绍排污许可证核发单位对排污许可证申报材料的审核要点;
(4)专家答疑。
2 会议时间
10月10日至10月11日(10日下午报到)
南京华江饭店(南京市中山北路178号)
电话:025-86821418
4 参会人员
企业环保管理人员
5 收费标准和汇款方式
(1)收费标准:1,600元/人,会议统一安排食宿,住宿费用自理。
(2)汇款方式:银行汇款或现场缴费
银行汇款:收款单位:江苏省农药协会
帐号:43010111090012636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大方巷支行
请参会企业的代表填写回执(见附件)并于9月29日前将回执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协会。
传真:025-86638816
电子邮箱:jsppa@sina.com
联系人:潘小凤 13512545883
刘利云 13951632933
江苏省农药协会
2017年9月21日
附件:制剂企业回执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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