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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快讯:2021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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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农委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农药经营许可办证工作

作者:季国军 殷国忠 更新时间:2018-09-10 点击量:1913

    按照新的《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要求,南京市农委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扎实开展农药经营许可办证工作。南京市农药经营主体930余家(其中出口贸易企业130余家、经营门店近800家),截至2018年8月20日,已受理申请620家,审核发证482家,有效保证了农药市场的管理秩序和规范经营。

 

成立机构、部署任务

    在2017年农业部视频会议后,南京市农委迅即召开办公会议,研究过渡时期的农药管理职责分工,同时积极申请管理机构与编制。20183月南京市编办批复成立“农药管理处”。期间南京市农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南京市农药经营许可工作任务,同时在各类媒体发布公告,明确农药经营许可办证流程,制定实地核查方案,建立专家库、微信群,开辟行政审批窗口,确保许可办证工作有序展开。

 

组织培训、提高素质

    为满足农药经营人员业务素质的要求,20183月份起,南京市分9个片区15个场次,组织对千余名农药经营人员进行56学时的业务培训,学习农药管理条例、植保基础知识、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对规范全市农药经营秩序、贯彻落实经营许可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

 

加强审核、尽快颁证

    对农药经营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严格按照农药条例和经营许可办法的要求,逐条逐项审核把关,发现错漏及时完善。在实地核查过程中,农药管理处联合植保植检站和外请专家组成联合核查组,一家一家、一项一项认真督查,着重在从业资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等方面严格把控。针对南京市农药进出口贸易企业多(占全省近40%)、认识存在偏差(有的认为经营许可部分办证条件对外贸企业不适用)的实际,南京市农委耐心宣传政策,强化为企业服务,积极取得理解支持。为加快颁证进度,我们坚持边审核文本、边现场核查、边印证领证,确保符合条件的应颁尽颁,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让申请人充分理解与支持。

(来源:南京市农业委员会农药管理处)

tag: 经营许可  农药管理条例  部署工作  业务培训  规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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