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技术水平档次低、生产组织与管控能力差的“小化工”,仍然呈现出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觑。而当下,一场“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正在江苏大地上如火如荼地开展。江苏安监部门希望通过此举正本清源,竭力构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鉴于当前国内“小化工”现象较为普遍,因而江苏的做法具有良好的示范意义。
十多年来,江苏经过多轮化工整治与产业提挡升级提升专项,数以万计的安全系数低、环境污染大的中小化工企业被淘汰出局。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行业中仍然存有一定数量的此类企业,也有部分已淘汰企业更换门庭。这些企业无疑是潜伏于公众社会中的“定时炸弹”。
园区作为化工企业的载体,在产业园区化进程中,理应承付起更多的行业与社会担当。一方面,要加大力度筛查本园区内是否存在违规违法“小化工”,并要坚决清除其中的“漏网之鱼”;另一方面,由于园区企业众多,与外界的联系范围多且广,这其中势必会与区外“小化工”保持着千丝万缕的业务联系,因此园区要强化属地责任,守土有责,对阻断与防范“小化工”义不容辞。
鉴于这种情况,园区在配合政府部门整治“小化工”专项活动时,要重点排查三种对象:一是按相关规定纳入专项整治名单,但却发生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二是工商许可经营范围为非化工类,而实际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的;三是无证无照无资质或证照不齐全,涉及化工生产的。同时,要尽可能多地掌握园区企业与外部“小化工”之间的关联相关信息,做好源头控制与防范。
具体而言,园区在自管与辅助有关部门清剿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时,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政策形势宣传要及时。当前,我国已进入了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尤其体现在讲求制造业与社会环境的良好互动和谐。为此,园区在认清这种大是大非的前提下,必须通过宣传让企业深刻理解政府整治违法违规“小化工”的现实及长远意义,主动配合相关工作。
其次,关联企业排查摸底要细致。应该看到园区入驻企业中,会有部分企业或多或少地与外部“小化工”保持着常年业务往来,或为其提供产品供应,或委托其处理生产副产品等。显然从实质上看,这就是为“小化工”提供生存支持,无形之中助长了其生存几率。所以,园区要做好排查,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便利,对入驻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详细摸底了解,并告诫企业对“小化工”采取断供措施,支持有关部门的清剿工作。
再次,防范措施要到位。对于园区内部存在的违法违规“小化工”,要勇于割舍。应立即对其进行关闭、停产、取缔,并采取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和清理厂房等措施予以彻底清零。而对于那些不听劝阻继续与“小化工”维持供应关系的企业,要采取严厉措施加以查处,坚决阻断双方的业务往来,从而筑起一道安全环保风险输出的牢固围墙。
此次整治对违法违规企业将立即关闭、立即停产、立即取缔,并做到“4个彻底”,即彻底断水断电,彻底拆除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还有彻底清理生产原材料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