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原药标准中甲醛质量分数限制上调
作者:包 睿 任亚航 更新时间:2018-03-05 点击量:1607

  草甘膦原药标准中甲醛质量分数限制上调,将促进行业竞争的公平化发展。

 

  标准名称:草甘膦原药

  标准号:GB/T 12686—2017

  代替标准号:GB/T 12686—2004

  适用范围:适用于由草甘膦及其生产中产生的杂质组成的草甘膦原药

  外观要求:白色粉末

 

  技术指标和包装运输要求如表1。

 

  与旧标准相比,新的标准主要在甲醛质量分数范围上进行了修订,由原来的不大于0.8 g/kg变为不大于1.2 g/kg。针对这一调整,记者请教了草甘膦标准起草人之——陈根良。

 

  他提到,此次将甲醛质量分数提升原因有二。其一,目前国内草甘膦工业生产路线主要分2种:甘氨酸法和亚氨基二乙酸(IDA)法,前者生产过程中甲醛产生较后者的少,但随着运用IDA法生产的企业增多,国家希望将这块的标准限制提高一点,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其二,由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中制定的标准提到草甘膦中甲醛质量分数需控制在1.3*X以内(X=草甘膦质量分数),若草甘膦质量分数为0.95则甲醛最高不超过1.235 g/kg,此次修订也是为进一步向国际标准靠拢。  

 

表1  草甘膦原药控制项目指标

项目

指标

草甘膦质量分数(%)

≥95.0

甲醛质量分数(g/kg)

≤1.2

亚硝基草甘膦质量分数*(mg/kg)

≤1.0

氢氧化钠不溶物* (g/kg)

≤0.2

注:* 正常生产时,亚硝基草甘膦质量分数、氢氧化钠不溶物每3个月至少测定1次。

 

农药快讯, 2018 (4): 2.

tag: 草甘膦  原药标准  甲醛  质量分数限制  项目指标  

最近文章:
本文链接:http://www.agroinfo.com.cn/news_detail_10000.html
苏ICP备10201623号-1 工信部网站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5 农药快讯信息网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新港支行 帐号:488 466 545 445 收款单位: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5-86581148 传真:025-86581147 E-mail:nyxxz@263.net 邮政编码:210046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