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上市企业子公司因违规各罚款60余万元
更新时间:2018-06-13 点击量:1654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的子公司连云港华通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化学”)、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菲特”)及公司管理人员近日分别收到灌南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和盐城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书及决定书中对华通化学及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最新的处罚。

 

华通化学吡氟酰草胺项目被责令整改 罚款共计达60余万元

    据灌南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中内容,华通化学违规的事实细节有:① 吡氟酰草胺项目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擅自生产;② RTO废气焚烧装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建设;③ 出水COD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

 

    为此,灌南县环境保护局拟作出如下处罚:① 对吡氟酰草胺项目责令限期改正,限期6个月;对RTO废气焚烧装置责令立即停止建设,未取得环保手续之前不得生产或使用;对出水COD在线监测设备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改正;② 对吡氟酰草胺项目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擅自生产的行为罚款人民币50万元;③ 对RTO废气焚烧装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建设的行为罚款人民币15,000元;④ 对出水COD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的行为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另外,灌南县环境保护局拟对华通化学的法定代表人奚圣虎作出处罚,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产/危废处置不当 科菲特被处罚款62万元

    据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内容,科菲特违规的事实细节有:① 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酸乙酯项目和3,5-二甲基苯甲酸乙酯生产线技改项目两个项目均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② 3,5-二甲基苯甲酸乙酯生产线技改项目配套建设的废水治理设施芬顿氧化罐未经环保验收,该项目擅自投入生产;③ 丙酸车间北侧和丙类仓库西侧露天堆放了大量精馏残渣(废物代码:900-013-11),无防渗漏措施,造成部分渗滤液渗漏。④ 露天堆放的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13-11)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为此,盐城市环境保护局责令:① 联苯菊酯农药原料联苯醇生产技改项目、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酸乙酯项目、3,5-二甲基苯甲酸乙酯生产线技改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环保验收不得擅自恢复生产;② 规范贮存各类危险度物;③ 设置危废识别标志。

 

    并拟作出如下处罚:① 对联苯菊酯农药原料联苯醇生产技改部分项目、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酸乙酯项目、3,5-二甲基苯甲酸乙酯生产线技改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② 对丙酸车间北侧和丙类仓库西侧露天堆放了精馏残渣,无防渗漏措施,造成部分涉滤液渗漏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③ 对露天堆放危废,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合计处罚款人民币62万元。

 

    此外,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因辉丰股份的法定代表人仲汉根对辉丰股份新上高浓COD废水制水煤浆焚烧副产蒸汽项目和年产3,000吨咪鲜胺项目擅自变更生产原料,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对仲汉根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整理自辉丰股份公告)

 

农药快讯, 2018 (11): 22.


tag: 辉丰股份  华通化学  科菲特  行政处罚  吡氟酰草胺  联苯菊酯  咪鲜胺  RTO  COD  

最近文章:
本文链接:http://www.agroinfo.com.cn/news_detail_10523.html
苏ICP备10201623号-1 工信部网站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5 农药快讯信息网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新港支行 帐号:488 466 545 445 收款单位: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5-86581148 传真:025-86581147 E-mail:nyxxz@263.net 邮政编码:210046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