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快讯:2020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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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有关精甲霜灵的管理措施
更新时间:2020-06-10 点击量:5772

第275号公告内容

  2020年4月2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第275号公告。公告称对仅登记为防治水稻恶苗病或立枯病的用于种子处理或苗床喷雾的含精甲霜灵混配制剂采取以下3方面措施: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受理仅用于水稻恶苗病或立枯病的精甲霜灵混配制剂的登记申请。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批准仅用于水稻恶苗病或立枯病的精甲霜灵混配制剂的登记申请。

 

  (3)对已取得登记的此类产品,登记证持有人可按照精甲霜灵有效防治的靶标对象(由腐霉菌或绵霉菌等引起的水稻相关病害),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登记。表1为需补办扩大登记使用范围的精甲霜灵混配制剂产品情况,共24个产品,涉及22家企业。企业需2021年6月30日前提交1年4地田间药效试验报告,其他资料应符合《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的规定。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的,不再保留该产品在水稻恶苗病、立枯病登记使用范围,注销该产品在水稻上的登记。


表1  需补办扩大登记使用范围的精甲霜灵混配制剂

序号

农药名称

剂型

水稻作物防治对象

登记证持有人或申请人

1

噻虫·咯·霜灵

种子处理悬浮剂

恶苗病、蓟马

辽宁壮苗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精甲·咯·嘧菌

种子处理悬浮剂

恶苗病

辽宁壮苗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噻虫·咯·霜灵

种子处理悬浮剂

恶苗病、蓟马

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4

精甲·噁霉灵

可溶液剂

立枯病

江苏耘农化工有限公司

5

精甲·咯菌腈

悬浮种衣剂

恶苗病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6

精甲·戊·嘧菌

悬浮种衣剂

恶苗病

美国世科姆公司

7

精甲·噁霉灵

种子处理液剂

立枯病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8

精甲·噁霉灵

种子处理液剂

立枯病

江苏明德立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9

噻虫·咯·霜灵

悬浮种衣剂

恶苗病、蓟马

湖南农大海特农化有限公司

10

精甲·咯菌腈

悬浮种衣剂

恶苗病

南京高正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11

噻虫·咯·霜灵

悬浮种衣剂

恶苗病、蓟马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

噻虫·咯·霜灵

悬浮种衣剂

恶苗病、蓟马

湖南新长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3

精甲·咯菌腈

悬浮种衣剂

恶苗病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4

咯菌·精甲霜

悬浮种衣剂

恶苗病

江苏艾津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15

咯菌·精甲霜

悬浮种衣剂

恶苗病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16

噻虫·咯·精甲

悬浮种衣剂

恶苗病、蓟马

沈阳化工研究院(南通)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7

精甲·咯·嘧菌

悬浮种衣剂

恶苗病、立枯病

哈尔滨火龙神农业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18

精甲·咯菌腈

悬浮种衣剂

恶苗病

浙江省杭州宇龙化工有限公司

19

精甲·咯·嘧菌

悬浮种衣剂

恶苗病

江西威力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

精甲·咯菌腈

悬浮种衣剂

恶苗病

先正达南通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21

精甲·戊唑醇

种子处理乳剂

立枯病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水稻壮秧剂厂

22

精甲·噁霉灵

水剂(30%)

立枯病

吉林省长春市长双农药有限公司

23

精甲·噁霉灵

水剂(3%)

立枯病

吉林省长春市长双农药有限公司

24

精甲·咯菌腈

悬浮种衣剂

恶苗病

瑞士先正达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专业解读

  中国植物病理学会化学防治专业委员会相关专家针对该公告进行了专业解读。专家认为,第275号公告的颁布体现了农药管理部门对农药混剂配方更为专业地规范、引导和管理,有利于推动我国农药混配制剂相关产品的科学、安全、有效地研发、登记和使用。

 

  (1)注意公告内容中反复出现的关键字“仅”。公告中强调的是,不再受理、不再批准仅用于水稻恶苗病或立枯病的精甲霜灵混配制剂的登记申请。那么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含精甲霜灵混配制剂如果只登记在水稻恶苗病或立枯病上是不被接受的”。

 

  (2)精甲霜灵不防治水稻恶苗病和立枯病。甲霜灵、精甲霜灵等苯甲酰胺类杀菌剂仅对腐霉菌、绵霉菌、疫霉菌和霜霉菌等病原卵菌有抑菌活性,病原卵菌在旧的病原菌分类系统中即为鞭毛菌亚门的低等真菌(1983年在新的分类系统中已经将低等真菌从真菌中移至卵菌门)。而公告中提到的水稻恶苗病或立枯病分别由镰刀菌和立枯丝核菌等病原真菌引起。简而言之,精甲霜灵这类药剂不防治镰刀菌引起的水稻恶苗病以及立枯丝核菌引起的水稻苗期立枯病或全生育期的纹枯病等真菌病害。因此,该公告的出台应该是与精甲霜灵的活性及防治谱有关,而不是与精甲霜灵的抗药性和毒性有关。

 

  (3)含精甲霜灵混配制剂仅登记在水稻恶苗病或立枯病上的产品配方不合理。在目前提倡减肥减药的科学用药背景下,将一个对真菌病害基本无效的精甲霜灵药剂添加到防治真菌病害(水稻恶苗病和立枯病)的产品配方中是不合理的。

 

  如果两个有效成分混配目的是为了起到增效或者延缓抗药性作用,那么前提条件是这两个有效成分对相关防治对象都具有抑菌活性。由于精甲霜灵对恶苗病菌和立枯病菌的活性很差,所以谈不上是为了增效或者延缓抗药性。因此,在混配制剂中引入精甲霜灵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扩大防治谱。在申请登记或已经登记的含有精甲霜灵混配产品的防治对象中,除了恶苗病和立枯病,就需要再补充精甲霜灵可以防治的靶标对象(如由绵霉菌引起的稻苗绵腐病,腐霉菌引起的水稻烂秧病),这样才能体现扩大防治谱的混配目的,或者企业在产品开发之初,对于仅用于水稻恶苗病或立枯病的混配制剂产品配方中就不需要引入精甲霜灵这一有效成分。     (来源:农业农村部、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农药快讯, 2020 (10): 1-2.


tag: 精甲霜灵  水稻  种子处理  恶苗病  立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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