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农药淡季储备进行到底
作者:汪建沃 更新时间:2013-03-11 点击量:1132
    经过几年市场经济艰难磨合和求索,我国农药淡储体制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由国家包管逐步变为按市场化操作,有实力的农资实体和农药生产企业正在成为农药淡储的主体,并显示出越来越高的积极性。由于农药“全年生产,季节销售”的特定情况,农药的淡季储备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
    我国在冬季绝大多数地区属农药使用的淡季,农药就要储存起来,等到来年开春时再卖。过去,国家将淡储资金主要拨给供销社,由其发挥农药淡季“蓄水池”作用。1994年至1997年,国家将淡储资金直接划归到农药企业。这些由国家直接提供的淡储资金,对稳定农药生产、保证农药供应起到了很好作用。但由于体制原因,农药生产和流通企业对淡储资金的“归属”和“分配”都有怨言,加之都认为是“国家的钱”,相当一部分没有及时归还给国家,有的实际上成了“死账”,后来国家便停止了农药淡储资金的发放。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农药加强市场调控、建立国家储备的呼声越来越高,建立农药淡季储备制度,可应对重大病虫草害的发生,促进农药企业的健康发展。但与化肥产品情况有很大不同的是,农药具有长年生产、季节使用、储存期限较短的特点,农药用量又与病虫害发生直接相关,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且目前国内农药产量明显超过需求。因此,农药的储备应以应急救灾为基本出发点,在保证农业生产需要的同时,顺带起到扶持企业发展的作用。
    据了解,1994年我国就建立了农药救灾储备制度,以给予承储单位一定的利息补贴的形式进行,但储备规模较小。现在要考虑扩大储备规模,储备采购的农药也从以进口为主变为国内外兼顾,并以国产药为主,同时要扩大参储的企业规模,改变由一家企业承储的模式。2013年1月6日,发展改革委经贸司、财政部经建司与农药生产经营单位签署了2013年度救灾农药储备协议。2012年执行国家救灾储备任务的13家农药承储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超额135%完成农药救灾储备任务,有力支持了国产农药企业淡季生产,为农业减灾防灾、保障粮食增产作出了贡献。
    有史为证,有据可查,近年来我国农作物病虫灾害日趋严重,已影响到农业的丰产和农民的增收,其中农药供应不充足、不及时是造成损害较大的重要原因之一。2007年水稻稻飞虱、稻纵卷叶螟重度发生,由于当时救灾农药库存不足,水稻遭遇大面积虫害,农民损失惨重。2008年春夏之交,河南、山东、重庆等省市的小麦条锈病暴发,因专治小麦条锈病的杀菌剂三唑酮储备不足,救灾工作遇到了一定困难。而当前全球气候变暖、我国种植业结构调整、病虫抗药性增强及外来有害生物大肆侵入等因素,都有可能诱使病虫害更大程度、更大规模地发生,这使农药储备的要求更为迫切。
    国家建立并实行农药救灾储备制度十分必要,建立并实行农药淡季储备制度,意义更加重大。近年来,我国化肥的淡季储备工作日趋完善,但对农业生产同样起着重要作用的农药淡储工作却没有受到重视。目前,仅有部分企业在淡季时自发储存一些农药产品以备旺季之需。这对于应对农作物突发重大病虫灾害,无疑是“杯水车薪”。国家应该把农药淡季储备提升到确保粮食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层面考虑。如果没有足够的农药淡季储备和必要的农药库存,农作物一旦发生突发性的重大病虫害,农药生产企业难以保证生产供应。两会即将召开,农药行业呼吁有关部门能尽快建立以生产企业为主体的农药淡季储备制度,并在实际操作中逐步完善,将农药淡季储备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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