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药检定所近期郑重提示农技人员和韭菜种植农户,在防治韭菜韭蛆时应在保证农药安全间隔期前提下,按照农药标签推荐剂量和方法,正确使用已取得农药登记农药产品,不得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韭蛆是韭菜、葱、洋葱、蒜等百合科蔬菜生产中的主要害虫,其危害特点是幼虫聚集在上述蔬菜地下鳞茎或柔嫩的茎部为害。以韭菜生产为例,通常春、秋两季为害的幼茎,引起茎基部腐烂,造成单株枯黄而死;夏季幼虫向下活动蛀入鳞茎,导致地下鳞茎腐烂,重者整墩死亡。
我国《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或者使用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的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针对当前韭菜生产中农药使用现状,经查询相关农药登记信息,目前在防治韭菜韭蛆上已取得农药登记的农药有效成分有:毒死蜱、辛硫磷、吡虫啉等,主要产品包括:毒死蜱(3%、5%、10%颗粒剂,45%、48%、480克/升乳油)、辛硫磷(35%微囊悬浮剂,70%乳油)、吡虫啉(2%颗粒剂)、毒·辛(20%、30%、48%乳油,5%颗粒剂)、氯氰·毒死蜱(25%、50%、52.25%乳油)、吡虫·辛硫磷 (20%乳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