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广泛应用于化学品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实验室取得OECD-GLP认证,即意味着在指定研究领域可以出具被OECD 34个成员国和7个数据互认国(MAD)接收的报告,实现“全球通用”。
位于中国的实验室,最早在2003年经荷兰认证,取得符合OECD准则的GLP资质。截止到发稿时,已有19家试验机构相继取得OECD成员国GLP认证并公布:荷兰8家、比利时9家、德国2家。
1 通过荷兰政府认证的中国实验室(2016年9月前)
表1 通过荷兰政府认证的中国实验室(2016年9月前)
2 通过比利时政府认证的中国实验室(2016年5月前)
表2 通过比利时政府认证的中国实验室(2016年5月前)
3 通过德国政府认证的中国实验室(2016年8月前)
表3 通过德国政府认证的中国实验室(2016年8月前)
已经通过OECD认证的位于中国的GLP实验室,相对集中于长三角地区,上海7家,江苏4家,浙江1家;其次有2家位于北京、2家位于沈阳、2家分别位于台湾地区的台中和台南,中西部地区仅有1家位于成都。通过OECD-GLP认证的实验室,基本代表了同类实验室的最高水平,其地域分布的特征,与其支撑产业的分布特征一致。
取得认证的试验机构,理化领域居多,位于中国大陆的本土背景的实验室仅有13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第三方服务为主营的试验机构不超过5家,能够从事生物农药等复杂检测的高水准实验室更是空缺。而仅在德国,其GLP管理机构BfR认证的本土试验机构就有150家。随着中国相关产业在全球产业布局中逐步取得优势地位,中国GLP实验室发展的空间也不断扩大。中国政府农业部、环保部、认监委等部门推动本土GLP,并进行政府间互认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强。
目前OECD成员国中,仅有荷兰、比利时、德国接受非OECD成员国的GLP认证申请,亦有收紧趋势。据了解,目前中国至少有5家实验室,已经向OECD成员国递交申请或正在接受检查,也有更多实验室已将认证计划付诸实施,相信很快中国OECD-GLP实验室俱乐部就会有新成员加入。
(柏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