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秋葵为锦葵科秋葵属一年生草本植物,广泛栽培于我国江苏、山东、黑龙江、陕西等地区,是一种高档营养保健蔬菜,近年来种植面积较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规定了我国黄秋葵中8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其中杀虫(螨、线虫)剂63种,杀菌剂16种,除草剂4种(表1)。
在这83种农药中,杀扑磷、地虫硫磷、对硫磷、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甲基硫环磷、久效磷、磷胺、硫环磷、氯唑磷、特丁硫磷、内吸磷、蝇毒磷、治螟磷、保棉磷、硫线磷、苯线磷、杀虫脒、艾氏剂、狄氏剂、毒杀芬、六六六、氯丹、灭蚁灵、七氯、异狄氏剂、滴滴涕等27种,我国早已淘汰不再生产(其中杀扑磷仅保留原药生产能力)。
甲拌磷、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涕灭威、克百威、灭多威等8种属于高毒(剧毒)农药,禁止用于黄秋葵生产(根据农业农村部规划,未来几年内将全面退出我国市场)。
咪唑菌酮、敌草腈尚未在我国登记,市场上也没有销售;氟虫腈禁止在所有农作物上使用(玉米、花生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除外)。
百草枯、敌草快只能用于保护性除草(百草枯即将于2020年9月26日起全面禁止使用)。
因此,黄秋葵生产中,需要重点注意其他43种农药,残留检测达标后方可上市。而对于表1中83种农药以外的其他农药(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44种农药除外),由于我国尚未制定其在黄秋葵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严格遵照农业农村部核准的产品标签或者使用说明书使用,达到安全间隔期后方可采收,以切实保障消费安全。
表1 我国黄秋葵中8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