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药生产取得长足进步,今年1~8月份农药行业利润总额132.5亿元,同比增长5.5%。截至今年8月底,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产量分别占农药总产量的48%、6.5%、16.4%,产业结构日趋合理;但行业环保压力巨大,污染问题不容忽视。
“未来农药行业的污染物减排思路应坚持源头抓起、重点防治、全程监控、综合治理的原则。”在10月30日上海召开的第一届全国农药行业环保发展论坛上,沈阳化工研究院副院长胥维昌这样说。
病:污染因子复杂难控
根据胥维昌副院长的介绍,目前国内农药行业环保呈现以下几大问题。
首先,污染事件时有发生。这些污染有的是生产过程带来的污染,包括“三废”处理不达标、无组织排放多(尤以挥发性物质及恶臭物质为主)等,有的是农药使用过程带来污染,其中既有不规范使用带来的残留,也有假冒伪劣产品的使用带来的影响,还包括乳油大量使用造成的污染等。
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其农药企业环保状况要好于国内。一方面由于企业产品规模普遍较大,使得污染物产生相对稳定,废水等水质波动小,所需的治理技术相对单一;另一方面,国外企业生产技术先进,自控程度高,导致排污量小,可做到污染物可知,处理更有针对性,再加上产业集中度高,污染物治理相对容易;此外,国外企业盈利能力强,用于环保治理费用通常达到其总产值的8%~10%。与之相对应的是,国内农药企业普遍生产分散、规模偏小,形成了一个品种多点生产、一家企业生产多个农药品种的现象;在市场发生变化时,由于产品品种调整频繁,单一的环保技术很难实现全面治理。
同时,国内农药产业的特点也决定了污染物排放存在问题。以水为例:一是排放量大,吨产品废水排放数吨到数十吨,甚至上百吨,其中生产1吨氟虫腈产生的废水可达80吨,生产1吨吡虫啉废水量达48吨,1吨草甘膦的废水也达17吨;二是浓度高,一般工艺废水浓度均在1万~100万ppm之间,甚至超百万;三是含盐量高,均在5%以上,甚至达到20%。此外,国内农药生产产生的废水由于包含很多具有杀菌活性的杂环类化合物,往往难以生物降解,而且由于废水中大多数均含有一定量的农药,毒性一般较大,且特征污染因子多,如除虫菊酯原药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达68种,其中水污染物有65种。
另据了解,几乎所有农药企业均有处理装置,但真正达标尤其是提标后,稳定运行的不是很多,而且所采用的技术较为多样。
治:生产全程监管利用
胥维昌强调,我国农药行业污染物减排思路应源头抓起、重点防治、全程监控、综合治理。主要思路为:源头上使用清洁原材料和采用清洁工艺过程,使用环保剂型;对排放量大、污染严重、毒性大的产品品种进行重点防治;对生产和环保治理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对清污分流加以综合治理。
从综合治理角度上,针对废水,要实现清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标准选择为COD≥3000毫克/升和不易生物降解的废水分别进入高浓度废水池,COD≤3000毫克/升的废水及初期雨水进入低浓度废水池,真空系统的废水应控制在COD≤2000毫克/升。
从处理工艺思路上,首先要着眼于综合利用,尽可能从废水中回收有用资源,其次需减少COD排放量,选择切实可行的发生源处(如废水排放车间)废水一级处理技术,既去除部分可降解的高浓度有机物,又提高废水的生化可行性,减轻后续生化处理负荷;再次要采用适于农药废水生化处理的A/O生物接触氧化工艺作为综合废水的最终处理手段,使废水中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胥维昌指出,针对废气,要实现有组织排放的资源化,并将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具体而言,有组织排放的气体污染物主要是氯化氢、二氧化硫、氯气等,可以通过各种形式转化成相应的产品自用或出售;无组织排放的气体污染物,应建立完善的回收及吸收系统,集中焚烧处理,变无组织排放为有组织排放。
对于固废,要实现资源化和合规化。如生产线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废渣、废溶剂、废包装袋、蒸馏釜残、生化系统的剩余污泥等,要全部归类于有毒化学品,均按照有毒化学品处理要求采用焚烧工艺处理或送至有资质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环保问题不仅仅是环保问题,它涉及到技术、生产、管理、经营等诸多方面,是一个系统工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对大多数企业而言,虽然意识已有,但最终还是要取决于处理措施等‘硬实力’。”胥维昌谈到。
(来源:中国化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