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876号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3-01-22 点击量:1535

    为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经我部考核,批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等29个单位为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等6个单位符合农药良好实验室规范(GLP)要求。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资质有效期五年。
    特此公告。
     附件1: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名单及资质级别

单位名称

资质级别

证书编号

 

1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A

毒理-001

 

2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

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

A

毒理-002

符合GLP要求

3

北京协和建昊医药技术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A

毒理-003

符合GLP要求

4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B

毒理-004

 

5

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

预防控制所

B

毒理-005

符合GLP要求

6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A

毒理-006

 

7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北省卫生检测中心)

B

毒理-007

 

8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全评价中心

A

毒理-008

 

9

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

A

毒理-009

 

10

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

C

毒理-010

符合GLP要求

11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B

毒理-011

 

12

南京医科大学卫生

分析检测中心

B

毒理-012

 

13

苏州西山中科药物研究

开发有限公司

B

毒理-013

符合GLP要求

14

南通通大化学物安全性

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C

毒理-014

 

15

浙江长三角化学品安全

评价有限公司

B

毒理-015

符合GLP要求(C)

16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C

毒理-016

17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C

毒理-017

 

18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C

毒理-018

 

19

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B

毒理-019

 

20

山东省职业卫生与

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C

毒理-020

 

21

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C

毒理-021

 

22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A

毒理-022

 

23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

院农药毒理研究中心

A

毒理-023

 

24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B

毒理-024

 

25

广东省职业卫生检测中心

A

毒理-025

 

26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

病防治研究院

C

毒理-026

 

27

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

学院分析测试中心

C

毒理-027

 

28

贵阳医学院毒性检测中心

B

毒理-028

 

2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C

毒理-029

 

附件2:各资质级别可承担的试验一览表

A

B

C

1.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2.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3.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4.皮肤刺激性试验

5.眼刺激性试验

6.皮肤致敏性试验

7.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Ames试验)

8.哺乳动物骨髓细胞微核试验

9.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10.哺乳动物显性致死试验

11.哺乳动物生殖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12.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13.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

14.微生物农药致病性试验

15.亚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16.亚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17.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

 

 

 

 

 

 

 

 

 

 

18.致畸试验

19.两代繁殖试验

20.迟发性神经毒性试验

21.慢性毒性试验

22.致癌试验

23.慢性毒性与致癌合并试验

24.毒物代谢动力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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